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省建设工程等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 2020) 2 号)规定分别承担。 16 ,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不可竞争费用 (五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份,副本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时,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为技术标,第二册为商务标。 投标文件的第一册 (技术标 )和第二册 (商务标 )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如需提供技术标、商务标专用光盘的,技术标、商务标专用光盘应分别夹(装)在技术标、商务标正本中。 当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评标时,请将正副本分开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时,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注:采用资格后审时,应详尽明确密封办法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7 项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 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 (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 )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 开标、评标、定标 、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种方式 综合评估法 以上三种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 18 项规定的 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技术标采用电子标书,技术标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先行当众进行复制或导入,供评标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 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 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其投标将被拒绝。 25.评标委员会 18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且 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载 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 (建议执行 08 规范的开始阶段还以原废标条款为准,只检查数量及单位)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9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低于成本价的;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定标工作在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办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 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 (一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 )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三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以文本 标书为准。 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采用施工组织设计网上远程评标的技术标电子标书如多处关键章节同纸质文件明显不一致或表达意思相反,为保证网上评标的顺利进行,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可按 条款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 将 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 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 南通市 建设工 程交易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 为 两个工作日。 20 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二)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四)投标人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 (五)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 (六)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 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 (七)、授予合同 ,招标人在 15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 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 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 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 之前按照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规定 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36 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招标办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 (总监理工程师)。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 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南通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给予公布。 22 23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 本次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 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 27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即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评审标准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 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适用于资格后审) :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适用于资格后 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24 财务状况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企业信誉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其他要求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 …… 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工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工程质量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2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3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 …… 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90 分 )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各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5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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