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土地出让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 债务人 应付的全部回购价款和违约金 、损害赔偿以及质权人为实现债权和质权所支出的 必要 费用。 第五条 质 物 为昆储国用( XXXX)第 号、昆储国用( XXXX)第 号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公开出让 的土地出让价款。 上述商住用地状况为: 位于 地块 ,总面积 亩,具体位置见附件图。 土地规划用途为 居住、商业用地。 该地块公开出让 是在取得省市国土部门 正式 审批,且拆迁安置补偿到位后依法进行。 第六条 质押的实现 当 债务人预期的回购资金不能满足回购时,出质人应在对应的回购支付日前三个月提前或分期将质物挂牌出让, 拍卖结束后七日内通知质权人和债务人,并将拍卖所得资金划入质权人指定的回购资金专门账户 ,划入账户资金要足够支付应付回购资金。 本合同项下质物拍卖所得资金如果尚不足支付主合同下回购资金时,出质人应及时调剂其他土地出让应收账款以补足回购资金数额。 第七条 质物项下资产的维护及管理 出质人对上述质物项下的全部资产,依据有关规定实施维护及收入管理。 4 作为本质押合同的质物,在招牌挂前七日内,出质人应将 出让计划、出让价格通知质权人,在出让完成交割后 15 日内, 将土地拍卖所得账款划入质权人指定的专门账户,由债务人和质权人共同监管,不得挪作他用,回购期终止, 且债务人将回购资金全部向质权人支付完毕,监管权限即自行解除。 第八条 权利及 义务 本合同生效后,。市政道路工程土地出让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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