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组织4(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87 号《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签的通知》。 实行独立核算的分承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分承包单位统计上报的规定,各分承包施工的建筑公司(建筑队、外包队)发生伤亡事故,由甲方协助调查,由分承包建筑公司(建筑队、外包队)向 发生事故所在劳动局、检查院、安全站及自己的上级单位上报,并将事故调查书面报告公司。 甲方(使用单位)盖章: 乙方(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十八节 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根据武劳护安( 88) 110 号文件规定,经与施工个人协商同意,特签定本安全合同(项目为甲方、个人为乙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必须认 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安全政策、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啊暖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双方签字手续。 甲方应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岗位教育。 甲方应保证施工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并对各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条、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赤脚上岗,女职工不准穿裙子上工地,严禁酒后上岗作 业。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上下抛丢工具、材料、垃圾。 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防护网、栏、门、架、安全标志、消防设施等,不得擅自拆除。 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动用无关的机电设备。 施工时发现按去那隐患应及时报告并暂停施工,不得冒险作业。 不得在施工楼层内睡觉。 第四条、凡未遵守合同者,造成伤亡事故,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造成他人伤害和损坏集体财产时,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其它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有效,至乙方退场失效。 第 15 页 共 67 页 第三章 施工现场机械的安全管 理 第一节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本项目部所有的现场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作业培训考试合格 ,文臾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指挥者强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械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 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进行日作业两班 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 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防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热闹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侯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 16 页 共 67 页 二 、搅拌机安全管理规定 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处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条件,并不得积水。 固定式机械要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 气温降到 5℃时,管道、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 清理工作场地, 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施行速度不得超过 15km/h. 固定式搅拌机的操作平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作平台应垫上橡胶或干燥木板。 移动式搅拌机长期停放或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种端部应做好清洁和防锈工作。 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坚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和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 正常,方可作业。 1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批科出料。 1料斗提升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桃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1向搅拌箱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掏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 1作业中途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痢疾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 然后进行检修。 1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 如要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1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车。 三、卷扬机安全管理规定 安装时,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 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起吊的物件。 第 17 页 共 67 页 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军,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操纵开关上 指示的饿方向一致。 四、压刨床安全管理规定 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刨应按顺序开刨。 作业时,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规格的木料,被削木料的饿厚度不得超过 50mm,操作者应站在机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进大头。 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 M— 30M 之间,刨刀螺丝须重量相等,紧闭时用力应均匀一致。 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开口槽的刨刀。 每次进刀量度应为 2— 5MM,如遇硬木或结巴,应减小进刀量降低进撩速度。 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厚 度小于 10MM 的薄板,必须垫托板。 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逆止爪装置,进料齿轮及托料光轮应整调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轮应低于工作表面 1— 2MM,关轮应高出台面 — ,工作台面不得歪斜或高低不平。 安装刀片的注意事项按平面刨第 5 条的规定执行。 五、焊机安全管理规定 ㈠电弧焊的一般规定 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往外应有保护罩。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 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沙锅内进行焊接和切割。 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上风后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工不得超过 12V、焊接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高空焊接或切断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 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和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 第 18 页 共 67 页 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 4Ω。 1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1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收潮现象。 1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 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1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 A 级 60℃、 B 级 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1施焊现场的 10m 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木材等易燃物品。 1作业时,清理场地,灭绝大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㈡、交流电焊机 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的带电部分。 次级抽头连接钢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有无松动或损坏。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 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㈢、对焊机 对焊机应安置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零)。 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 3M。 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 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压系统无泄露,确认正常后,方可施焊。 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第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 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伤人。 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不低于 8℃。 作业后放尽机内冷却水。 六、乙炔气焊安全管理规定 一次加电石 10 ㎏或每小时 5M179。 气量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乙炔站设计规范。 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坚固牢固,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 第 19 页 共 67 页 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 乙炔发生器、 氧气瓶和焊机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 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小于 10M 电石的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 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钢铁工具敲击桶盖。 搬运人员不得站在桶的两端,取装电石的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沫,四氧化碳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如用新品种电石时,在使用前应做温水浸试,并经试验无爆炸危险时,才能使用。 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 147Kpa(178。 )时应停同、风水、必须清洁。 支器室内壁不得含铜材料制作,湿度不得超过 80℃(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 50℃,浮筒式发生器水温不得超过 60℃)。 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同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过 1mm,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 60%以上。 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碎电石应掺入小块电石内装入已焕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力口添电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实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排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 应加护套或盖板。 1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 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严禁用行车或吊车运氧气瓶。 1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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