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医院社会监督制度和会议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版 本 修改状态 页 次 1 一、医院领导要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信访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原则上每半月一次。 三、各科室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有专人负责,逐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要求及处理结果等),并签署承办人的姓名,以备查考。 四、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的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 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五、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问题,应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党办、院办对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催办。 六、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要求将情况整理出材料归档备查。 相关说明 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XXXX 女子医院工休座谈会制度 名称 工休座谈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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