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医院沟通管理制度和声像电教工作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各级管理人员要为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承担责任与义务,倾听来自周围的声音,及时反馈,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艺术。 八 、本制度解释与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九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说明 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XXXX 女子医院声像电教工作制度 名称 声像电教 工作制度 编 码 版 本 修改状态 页 次 1 一、声像电教方面的工作由健康教育科承担,凡属于下列范围的项目方能安排: 各科室已列入医院科研计划的科研项目。 需要用影像手段记录的有长期保存价值的资料。 为提高教学质量,需用影像资料来表达其内容的。 临床上罕见的病例。 院内的重大活动。 院领导临时交办的紧急任务。 凡属上述范围规定内的摄制录像、幻灯片、照片均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二、凡申请拍摄录像,须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单(包括拍摄题目、用途、主要内容等),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后进行拍摄。 录像摄制完成要经院领。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