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讲义-物业管理公司(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年检的,由资质审批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 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的罚款。 E网  物业管理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 《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 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 2万元以下的罚款。 E网 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  《 条例 》 第 33条规定: “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 目前,国家对于物业管理企业人员的要求,主要是 1996年建设部发布的 《 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 和 1998年建设部《 关于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 〔 98〕 建房物字第 18号)文件。 通知规定了对物业管理的高级、中级管理人员,即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并还对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 1998年 12月 2日,建设部又印制了 《 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 并制定了证书管理办法。 E网 (一)培训目标和内容  通过岗位培训,使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的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达到岗位要求,基本胜任本岗位工作。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理论、实务、法规等知识。 (二)岗位证书的颁发与管理  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 “ 证书 ” )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统一印制,加盖建设部人事教育司证书专用章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公章。 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 证书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会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统一管理。  证书实行动态管理、复检验证制度。  持证者必须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做好继续教育记录。 E网 (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规范  岗位必备知识:  了解房屋结构 、 设备 、 设施 、 园林 、 绿化等修缮的基本知识;  了解房地产有关理论和开发 、 经营 、 管理 、 估价等基本知识;  了解 《 公司法 》 、 《 合同法 》 、 《 税法 》 、 《 民事诉讼法 》等法律知识;  熟悉计算机应用的知识;  熟悉房屋完损等级标准和安全管理基本知识;  熟悉国家和本地区的物业管理法律 、 法规和政策;掌握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务;  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E网  岗位必备能力:  具有制定企业发展规划 , 建立 、 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的能力;  掌握本公司各部门业务及运作状况 , 熟悉企业财务 、 税收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 , 具有经营决策能力;  具有综合组织及协调能力 , 具有公关 、 谈判及建立业务关系的能力;  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 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 E网 (四)物管企业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规范  岗位必备知识:  了解房地产有关理论和开发经营 、 管理等基本知识;  熟悉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有关政策法规 , 掌握本地区有关物业管理要求 、 计费规定等;  掌握房屋完损标准 、 质量检测方法和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  掌握物业管理的有关技术标准 、 修缮标准和管理标准;  掌握房屋结构 、 设备 、 设施等修缮 ( 维护 ) 的基本知识;  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 E网  岗位必备能力:  具有建立健全部门岗位责任制和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的能力;  具有制定工作计划 , 并组织实施的能力;  具有及时处理危漏房和房屋 、 设备 、 设施的抢修排险和火警匪警救护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 具有宣传教育 、 组织各类活动及处理一般矛盾的能力;  具有处理专项业务并能与相关机构协调的能力;  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的能力。 E网 四 物业管理公司的组建 (一)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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