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影响因素分析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2020 年 Jinbae Kim 在研究韩国公司透明度问题中,设计了公司治理分数、审计分数、披露分数以及会计信息分数者四个变量来衡量财务报告 的透明度。 透明信息的质量特征包括:全面、及时、相关、可靠、可比、重大。 实现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与规范,需要对会计准则的高度遵循,这套会计准则应当是准确、明晰、易懂、完整并被普遍认同的,并对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通过披露的信息及时、充分、准确的了解到企业的经济状况与经营活动,从而正确决策。 (二)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质量要求 1. 全面客观充分 披露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在会计信息真实公允的前提下,充分的披露,使其能够准确并尽可能多的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经营活动。 2. 及时且相关 企业 应当在第一时间披露与信息使用者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 及时披露可以确保市 ① 调查结果显示:个人投资者认为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完全可信”的占 %,“完全不可信”的占 %;调查的 100 家机构投资者中,认为“完全可信”的为 0%,“基本可信”的占 41%,“完全不可信”的占 1%,大部分认为只是“部分可信”。 4 场的连续和有效、维护市场的公平原则并且有利于投资者及时的确定或修改投资决策;信息相关可以确保会计信息与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有利于使用者减少对经济事件不确定性的估计和预测,增大决策正确的可能性。 3. 可靠与可比 可靠的会计信息要求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实际情况,实质重于形式;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要求不同的企业会计政策制度应当建立在相同的基础之上,使得在不同会计政策下披露的会计信息可比,经济情况相同时,会计信息能反映相同的情况,以便信息使用者从不同的经济情 况中区分其异同。 4. 清晰易懂 披露的会计信息应当是清晰明确,平白易懂的,使其能够被广大信息使用者易于理解与接受,对于部分过于专业的信息应当给出适当的注释,便于信息使用者据其决策。 5. 一致性 会计信息应当要求会计主体采用的会计计量处理方法与程序在所有会计期间尽可能保持一致,防止在变更会计方法与程序的过程中出现粉饰报表作假舞弊的情况。 二、 我国 企业会计信息披露透明度的现状 在我国资本市场十多年来快速发展过程中 ,人们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关注程序与日俱增 ,并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来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随着一些上市公司舞弊 案的查处与披露 ,会计信息披露的不规范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大隐患和无法回避的焦点之一。 (一)近年相关数据统计 笔者根据近年来上海证券报以及中国证券网的报道,统计了自 2020 年至 2020 年的上市公司违规数据,并通过图 11( 图 中 “上市公司 ”表示各年度出现违规记录的上市公司数量)反映了期间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状况。 而 2020 年度,因违规而被监管部门查处的上市公司违规案件共有 53 起,较 2020 年增加了 3 起,综合图表可知,近年来信息披露违规记录逐渐下降的趋势有所反弹。 5 0501001502002020年 2020年 2020年 2020年上市公司 违规记录 图 11 上市公司违规统计表 根据深交所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考评,笔者同样制作了图 12 以反映自 2020 年至2020 年,各年度被考评上市公司 ① 的信息披露状况。 根据图表可知, 0508 年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状况正在逐年好转,合格率与优秀率均有小幅增长。 但同时, 2020 年参加考评的上市公司中仍有 17 家考评不合格,这说明信息披露 不规范 问题仍然存在,不可轻视。 919293949596972020年 2020年 2020年 2020年78910合格率(% ) 优秀率(% ) 图 1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二)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 透明度 现状总结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提高,其实是要求被披露的信息对于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是公平有效的。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弱势市场,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之间,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层与外部信息使用者之间均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息披露的不透明,必然导致整个资本市场的逆向选择,从而进一步增加证券交易成本和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与不确定性。 综合图 11 与 12,不难发现,随着证券监管的强化和注册会计 师事业的发展 ,信息披露制度的不断完善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工作不断规范 ,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也逐渐上升 , ① 被考评上市公司均为深市主板的上市公司,其中 2020 年为 495 家, 2020 年为 490 家, 2020 年为 488 家, 2020 年为486 家。 2020 年度考评工作尚未结果。 6 但仍有一些上市公司采取非法管理手段或违规行为 ,甚至直接进行会计造假 ,对其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信息进行粉饰 ,人为降低会计信息质量 ,给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因此,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问题虽有所好转,但仍处于亟待解决的位置。 三、 影响企业会计信息 披露 透明度的因素 基于上述对我国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统计研究,结合会计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内涵与要求,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及数据案例的整理与研究,笔者认为,影响企业会计 信息披露透明度的主要因素有以下七点。 (一) 会计准则因素 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度在具有统一性的同时还兼顾了一定程度的灵活性,这在建立了限制外活动空间以方便会计实际处理的同时,也给予了某些上市公司为了配股、扭亏、保壳、兑现管理人员奖金、平衡实际与预测盈利等目的进行会计操纵的便利,从而使会计信息失去了公平性、真实性。 例如用延长递延资产摊销期、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等,实现虚增利润。 同时 ,会计准则相对于 证券市场的需求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 通常情况是,会计披露作假发生后,证监会等机构进行查处时,发现 没有相关准则制度作为依据,在此背景下,一些准则才得以出台。 如 关联方交易准则的公布, 就 与证券市场 危机 不无关联 :琼民源利用关联交易虚增收入 亿元,虚增利润 亿元,虚增资本公积 亿元,以此作为利好消息,进行自我炒作,事件发生后,相关机构才基于此案例出台了关联交易准则。 另外,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也存在着公开性不足等问题。 我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会计准则 的 过程 相对而言比较隐蔽,没有对社会各界公开其全过程,缺少了外界的监督;也没有向社会各界阐述各种可行的理论与方案,以广泛听取意见,导致可能的片面与偏见。 这些对保证准则质量都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二) 法律环境因素 我国对会计信息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刑法》等当中。 此外,还有《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章。 但这些法律规章,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对于虚假会计的认定, 尚 不存在一个明确而统一的规定。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虚假会计信息作出标准化的界定,不同领域与阶层的人员则可能产生不同的认定标准。 各领域的人员会基于自己的环境,得出颇有出入 的结果,专业人士通常以专业标准为依 7 据,而非专业人士则没有任何标准依赖,直观的认定虚假会计信息。 一旦因会计信息引起法律冲突,在决定会计信息虚假与否的阶段,就会给司法实践带来困难。 其次,法律对于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人员应承担的责任没有相关规定。 由此必然出现的违法不纠、处罚不力甚至转嫁处罚的现象,导致法律失去了应有的威慑警戒作用,使信息质量失去了法律保障,会计信息披露作假者有机可趁,有空可钻,因而不能彻底落实规范会计信息的披露 ①。 (三) 外部监管机构 目前 , 我国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直接监管的部门是证监会、两 大 交 易所和中注协。 政府 则是 最大的宏观调控者,其专门机构如证监会和国资委等,监管 着 我国资本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会计信息的披露有了宏观的标准,以保证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但由于被监管的公司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在隶属关系上是政府部门的下属机构,由此必然使得一些会计信息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信息的质量也随之打了折扣。 而由于中国证监会力量薄弱、权威性不足,证券市场又是多重利益冲突的焦点之一, 政出多门 ,使得一些工作人员习惯于用行政管理办法来管理证券市场,不按证券市场的规律办事,导致有用的会计信息不能全面及时的传递给信息使用者与 利益相关者。 在我国,各类大型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都需要经过中介机构 (如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计认可,他们对会计信息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监督作用。 就中介机构来说,一般情况下,由于中介机构的身份独立、服务专业,且为了自身的信誉,应能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对公司披露的信息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但实际当中,我国部分中介机构信用度不高,出现协助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利用各种方式隐瞒、粉饰、拖延与漏报信息,导致信息披露有效性不高。 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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