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操作指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不得使用。 企业使用了某种食品添加剂未在食品标签上注明的,一旦检出,判为发证检验不合格。 一 .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 10个必备条件   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  1999年 9月 1日起,不允许“新建制糖生产线”、“新建味精生产线”、“新建浓缩苹果汁生产线”、“新建白酒生产线”。  2020年 7月 1日起,明令淘汰每分钟生产能力小于 100瓶的碳酸饮料生产线。  2020年 4月 1日起 ,新上的 乳制品 加工企业必须满足 《 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 要求 :  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在 60公里以上;  加工规模为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0吨以上;  有固定并与加工能力配套的奶源基地,已有原料乳数量(加工企业自建牧场、股份制牧场以及农企合同规定的存栏 奶牛 所产鲜 牛奶比重)不低于加工能力的 30%;乳粉类生产企业所用原料 50%以上为生鲜牛(羊)乳,液体乳生产企业所用原料乳全部使用生鲜牛(羊)乳(复原乳除外)。 有配套的机械化挤奶站。 如何使用食品添加剂。 参照 GB27602020: 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表 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 表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名单 一 .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 10个必备条件 《 审查细则 》 的强制性规定:  各类食品 《 审查细则 》 中,都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企业的产品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及出厂检验提出了检验项目和检验指标要求,这些检验项目和检验指标都是强制性的规定。 一 .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 10个必备条件   企业生产人员上岗培训 企业培训;  企业检验人员持证上岗 培训发证。 一 .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 10个必备条件   过程检验 没有提出必备的过程检验设备要求,但有生产过程检验要求。  出厂检验 提出了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要求,也有出厂检验要求。 一 .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 10个必备条件   商品包装、 运输包装 加贴(印) QS标志、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编号。  槽车、容器、转运箱 提供食品标签及食品检验报告。 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和 《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 ,。 一 .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 10个必备条件   成品库原则上应专库专用 以不能对库存食品造成污染为界限。 一 .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 10个必备条件   需要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 不需要编写企业 《 质量管理手册 》。 二 . 关于现场核查工作   核查组(或省、市局统一组织)在书面材料审查阶段完成。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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