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食品加工助剂的危害分析(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豆卵磷脂  取样检验、包装,检验合格后入库。 4讨论     危害  GB2760征求意见稿: 113种,消泡剂;助滤剂;润滑剂、脱膜剂、防粘剂;溶剂和助溶剂及其他。 有些加工助剂一般认为是无毒的。 如:肉豆蔻酸、月桂酸、硬脂酸等天然脂肪酸。 食品加工助剂本身的毒性和非食品级食品加工助剂的危害  甲醛作为消泡剂和微生物抑制剂,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质之一。  甲醇能够致盲。  含有有害杂质,必须为食品级商品,严格禁止使用金属污染物及杂质含量不符合食品添加剂规格的工业级商品。 乙醇  FCC IV,1996:丙酮、异丙醇试验阴性的要求,尤其是铅、丙酮、甲醇、乙醛、丙酮、杂醇油等对人类健康具有危害的物质,任何指标一旦超标都有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  丙酮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麻醉作用  高浓度接触对个别人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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