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抽验信息上报的规范要求(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根据抽样凭证填写。 单位级别 被抽验单位的级别应根据隶属关系、规模等情况综合考虑。 如:省(市)属制药企业、医院分别为省(市)级;大型批发、零售企业为市级;小型制药企业、区县医院、中等批发企业为县级;零售药店、社区门诊等为乡镇级;个体诊所为村级。 商标、样品等级、样品状态、保存条件、抽样基数 收检食品等方面的样品时需要填写的信息。 二、抽验信息上报及时间要求 各市药检所上报抽验信息 由每月上报一次,改为每周上报一次。 由省所汇总统计后,上报省局市场处。 全检的基本药物抽验完成情况 由省局市场处每月 15日前通过国家局市场监督办公室的抽验管理系统将抽自生产企业的基本药物抽验信息和检验结果逐批上报,将抽自经营、使用单位的基本药物检验信息统计后上报。 药监质报表 每季度由各市药检所统计,逐级上报至省局办公室,再由省局汇总后上报国家局。 从今年起,该统计表增加了基本药物的统计。 三、全省药检系统信息化建设概况 省药检所是 1986年由卫生部第一批装备 IBM5550型计算机的省级药检所, 1992年开发出检品信息管理系统(单机版),并在全省推广使用。 1997年我所建成检品信息管理网络系统,从收检单、转验单到报告书的打印,从检验时限的管理到检品完成情况的统计,实现了信息共享和自动化操作。 2020年建成物理隔离的内、外局域网。 截止到 2020年全省 10个地市药检所全部建成了检品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报告书是全省统一格式,管理软件全省同步升级。 预计明年第一季度将建成全国药检系统专网。 自 1994年起建立了全省药检系统检验信息上报制度,各市药检所按月上报检品完成情况。 为使抽。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