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项、由何云何而得悟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制立眾多假說而詮表故。 (二、雜體相違) 亦非眾多假說詮表決定可得。 謂隨一假說於彼法彼事有體有分有其自性,非餘(異論者所謂的)假說,是故一切假說若具不具(具很多名、不具很多名)。 於一切法於一切事皆非有體有分有其自性。 又如前說色等諸法。 若隨假說有自性者。 要先有事然後隨欲制立假說。 先未制立彼假說時。 彼法彼事應無自性。 若無自性無事制立假說詮表。 不應道理假說詮表既無所有。 彼法彼事隨其假說而有自性。 不應道理。 又若諸色未立假說詮表。 已前先有色性。 後依色性制立假說攝取色者。 是則離色假說詮表。 於色想法於色想事應起色覺。 而實不起。 由此因緣由此道理。 當知諸法離言自性。 如說其色。 如是受等如前所說。 乃至涅槃應知亦爾。 」 (CBETA, T30, no. 1579, p. 488, a20b9)  《瑜伽論記》卷 18:「一、若名言有義性者,如名有多義,體亦應多故。 二、若離長短等多名言,彼長短等義覺不生故,所取義定非實有。 此之二因以名遣義。 三、若如義取名者,見色等時應生名覺。 何者既能詮名義依而轉,名義相稱故知義時應知名也。 此之一因以義遣名。 」 (CBETA, T42, no. 1828, p. 709, a1115) 521 火 義 ─事 名 名 尋 思 義尋思 意言 522 這是水 這是火 相應火字,取到火相,自性尋思 對比火與水有差別,即差別尋思 意言 523 下接 501 《 成唯識論 》 卷 7: 尋謂尋求,令心怱遽,於意言境麁轉為性 伺謂伺察,令心怱遽,於意言境細轉為性 《 瑜伽師地論 》 卷 5: 尋伺所緣者,謂依名身、句身、文身義為所緣 尋伺體性者,謂不深推度所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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