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生命刑第一节生命刑执行概述第二节死刑立即执行第(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刑立即执行的方法 、 场所与 时间 ( 一 ) 死刑立即执行的方法 近代世界各国采取的死刑执行方法 主要有五种:枪毙 、 斩杀 、 礁砂 、 电杀 毒杀。 ( 二 ) 死刑立即执行的场所 死刑立即执行的场所是指死刑执行机关将死刑犯予以处决 , 剥夺其生命的地方。 我国 《 刑事诉讼法 》 第 212条第 3款 、 第 5款规定: “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制定的羁押场所内进行。 (三)死刑立即执行的时间 死刑立即执行的时间主要是指法定的死刑判决和核准生效后,具体执行死刑的时间要求。 根据 《 刑事诉讼法 》 第211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其日内交付执行。 四 、 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 ( 一 ) 执行死刑的命令签发 ( 二 ) 死刑执行的准备 、 参与人 员和具体执行人员 监督 戒。 、 印制执行死刑的报告 ( 三 ) 验明正身 , 询问有无遗言 、 信札 ( 四 ) 押赴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 所 , 执行死刑。 五 、 死刑立即执行的停止执行及变更 ( 一 ) 在。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