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财产权的宪法基础(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Malla Pollack對專利擴張的看法 質疑美國給予商業方法專利的合憲性。 作者特別強調美國憲法中所謂的「促進科學與實用技藝的進步」條款,然後詳細討論到底給予商業方法專利能否真能促進任何「進步」。 他認為「商業方法」根本不是一種實用技藝,也不能促進任何進步。 如果完全無法促進進步,卻給予獨占性保護,則是違憲的。 美國學者 Lawrence Lessig 憲法解釋採翻譯理論 維持制憲者當時的原始意境 著作權法原本保護的範圍很小 現在竟然一直擴張 美國學者 Jud Rebenfeld 觀點 一,若是針對言論內容所做的審查,必須採取嚴格審查標準。 二,言論自由絕對禁止事前限制,可是著作權人尋求法院保護,請求法院下達事前強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類似我國的假處分 )禁止書籍出版,這尌是在做事前限制。 三,基於觀點的而為的限制,是言論自由絕對禁止的。 但是,著作權法卻規定,用別人的文章,必須是對之批判(評論),才准予使用,若不是對之批判,尌算是抄襲。 這不正是基於觀點而為的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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