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介绍业务政策法规介绍(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加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内部管理 强化日常监管 进一步细化介绍业务各环节的要求 四、近期强化管理的要求(四) — 人员要求 专职专岗 : ( 1)专职人员是指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人员 ( 2)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专项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 3)营业部负责人须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人数要求: ( 1)证券公司总部至少 5人 ( 2)证券营业部至少 2人 公司内部持续培训机制 四、近期强化管理的要求(五) — 公司内部管理 目的:强化公司自我约束与管理 内容:制定联合办法 制定联合规划 进行联合自查 四、近期强化管理的要求(五) — 制定联合办法 按照权责明晰、风险可控的原则 参考操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制定,具有原则性 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有灵活性 内容至少包括客户开户、风险控制、信息技术、 合规管理、投诉处理等内容 向证监局备案审查后实施,证监局审查是否符合 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四、近期强化管理的要求(五) — 制定联合规划 证券营业部开展介绍业务的分步计划 与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 能力、技术水平、客户状况等相适应 向当地证监局报备后实施,证监局审查 其合理性 四、近期强化管理的要求(五) — 进行联合自查 对介绍业务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自查结果报当 地证监局, 证监局对自查结果进行审查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联合对总部自查,作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总部开业验收的前提 证券公司总部对证券营业部实行自查,作为该营业部申请开业验收检查的前提 四、近期强化管理的要求(六) — 强化日常监管 纳入日常监管体系,作为证券公司、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的评价内容,对 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加强对各公司专职业务人员管理的 落实情况 将各公司联合办法、联合规划的制定、 联合自查的实施纳入监管 四、近期强化管理的要求(七) — 开业验收检查 原则: 成熟一家,验收一家,开业一家 书面申请、取得书面无异议函 先总部、后证券营业部(包括证券公 司、期货公司总部) 属地监管原则 二、近期强化管理的要求(七) — 开业验收检查 检查程序: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联合自查 证券公司向所在地证监局申请开业验收检查 取得无异议函 抄送期货公司总部及证券公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 期货公司向所在地证监局申请开业验收检查 取得无异议函 抄送证券公司总部所在地证监局 证券营业部向所在地证监局提出开业验收检查 取得无异议函 证券公司营业部开展介绍业务 四、近期强化管理的要求(七) — 开业验收检查 证、期总部申请材料: 书面开业申请 联合办法 联合规划 联合自查报告 四、近期强化管理的要求(七) — 开业验收检查 证券营业部申请材料: 书面开业申请 证券公司总部验收无异议函 期货公司总部验收无异议函 证券公司总部对该营业部的自查情况报告 四、近期强化管理的要求(七) — 开业验收检查 新旧衔接: 对前期曾进行过检查的证券公司及营业部, 已接受的客户可以继续提供服务。 须重新对照新的监管要求进行梳理,并由各。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