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落实推动我国公司治理制度计画方案之成果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三年六月八日發布解釋令。 (五) 研訂「董監事進修措施推行要點」: 證交所 針對 各上市公司獨立董監事進修之問題進行問卷調查,並蒐集彙整各界對於董事、監察人進修之意見,據以研訂「 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措施推行要點 」,於九十二年八月公告前揭要點,供請各上市 上櫃 公司、未上市櫃之公開發行公司及證券承銷商參考。 又 研擬「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資訊揭露表格之參考範例」,放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供各公司自願性揭露。 (六) 建立董事、監察人常態進修管道: 證基會 針對「董事、監察人(含獨立)」提供系列課程,包括 : 1 每月開辦十二小時之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實務研習班,已假全省北、中、南共計辦理十二小時實務研習班四十一期,董監事參加人數共計一二六二人;2每月三小時之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進階實務研討會二至三期,已假台北、高雄共計辦理三小時實務研習班卅一期,董監事參加人數共計九九三人。 另接受企業委託辦理董監事研討講習共七場,其中日文與英文各二場次,國內外董監事參加人數計有九十人。 此外,公司治理協會亦舉辦董監事進修課程, 開課學分數已累計四十九小時。 (七) 充實董監事人才庫建置: 除證交所、櫃買中心自九十三年起要求公司獨立董 六 監事於申請上市(櫃)前,至證基會董監事人才庫登錄外,證基會亦已透過各種管道增納人才來源,截至九十三年五月底止,獨立董監人才庫登錄人數已由原七百多人,增加至一、三0八人,增加率高達八成以上。 此外,經蒐集各國規範並提供相關提供予教育部等單位參考,教育部已於九十三年二月放寬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擔任獨立董監事之相關限制。 四、 發揮市場監督機制 (一) 規劃辦理「落實公司治理成效評鑑制度」: 為協助發展我國公司治理評鑑制度並採循序漸進方式逐步落實,第一階段已由證基會規劃建置「資訊評鑑系統」;另就我國「公司治理 評鑑」部分,已由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與證交所委託專家學者進行研究,根據執行與分析的初步研究結果,建議公司治理評量表包括七個構面:保護股東權益、股權結構與董事會組成的透明度 — 最終控制權、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監察人功能、確保管理階層的紀律、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提昇資訊透明度,並在此七大構面下發展相關的評量項目。 (二) 強化機構投資人參與公司治理機制: 編製「我國推動上市上櫃公司治理之現況」宣導手冊,寄送予國內三大法人 (證券自營商、投信、外資券商 )及四大基金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退休基金、考試院|公務人員退休輔卹基金 、中 七 華郵政|郵政儲金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基金 )參考,並將該宣導手冊內容全數翻譯為英文版,寄送予外國機構投資人參考。 此外,針對自營商、外資、投信、勞保基金及退休基金等,舉辦三場「機構投資人參與公司治理宣導說明會」,與機構投資人雙向溝通座談,鼓勵機構投資人參與被投資公司之公司治理。 為便利機構投資人取得公司治理資訊,提昇參與公司治理之效能,已 於 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建置 公司治理資訊整合性資訊帄台。 (三) 研議公司治理卓著公司之獎勵措施: 蒐集國外相關獎勵措施資料並徵詢相關單位意見,研議初步獎勵措施,並透過辦理 資訊揭露評鑑,使投資人得以增進運用市場機制監督的力量。 五、增進資訊透明度 (一) 辦理資訊揭露評鑑制度: 藉由資訊揭露評鑑委員會的組成,並徵詢學者專家、專業投資機構、上市櫃公司等之相關意見,在參考國際資訊揭露評鑑之運作以及我國國情,規劃建置完成適合國情與國際接軌兼具之「資訊揭露評鑑系統」,對上市(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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