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向)专业培养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基本原则,促进就业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劳动纪律和奖惩,劳动监督检查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了解劳动法的发展历史,劳动法的法律渊源以及劳动法的指导思想,系统掌握劳动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并能结合实际分析和解决一些难点问题,为以后的专业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合同法( 32学时): 合同法 是法学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课,它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 合 同法学是法学中一个重要的分支学科,是 — 门建立在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学等基础之上的独立的法学学科,与它相关的其他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有:民法、商法、经济法、公司法、破产法、保险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海商法、证券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实现市场交易的最基本形式,合同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它以合同和因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关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 主要研究合同法基本理论、有关的合同法律制度和市场经济中经常采用的典型合同。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 学生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规则。 如:合同的基本概念和种类,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法定条件和程序,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无效合同的概念、种类及其处理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国内外主要的合同法律制度,熟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具体规定,为进一步学习其他专业课以及为今后的实际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物权法( 32学时): 物权法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 物权法属财产法,是规范财产的归属关系和利用关系的法律,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法律 基础之一。 物权法不仅能维持稳定的财产归属秩序,而且还为建立良好的财产流通秩序提供可靠的基础,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本物权法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物权法的基本知识,探讨物权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深对物权法律制度的理解和运用,锻炼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 (二)专业特色课程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法 ( 32 学时) :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旨在维护劳动者集体劳动权益的协议。 劳动合同制度和 集体合同制度均是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和法律手段,它们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有重要的作用。 本课程通过讲授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基本原理,包括合同的主体、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争议的处理以及工资集体协商的进行等,使学生认识两个合同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并结合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在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使学生掌握两个合同的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 劳动争议处理法 ( 32 学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 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状况导致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致使劳动争议呈急剧上升趋势,且争议的内容日益复杂。 正确、及时地处理劳动争议,对于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课程主要从劳动争议概述、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概述、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劳动争议诉讼制度、典型劳动争议处理及预防、工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地位及作用、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方面系统地使学生能够深入了解、学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工会法 ( 32 学时) :工会 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工会法旨在通过立法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义务,以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本课程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为主线,内容包括:工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工会的权利义务、工会组织的建立和体系,工会的经费和财产以及违反工会法的法律责任等。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工会组织的发展历史,深刻认识工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熟悉和掌握工会法的具体法律规 定,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和法律基础。 社会保障法 ( 48 学 时 )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和经济发展享受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社会保障法学作为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是以社会保障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学科。 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讲授社会救助法、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社会优抚法、社会保障基金法、社会保障争议处理法等方面的理论和制度。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学生掌握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理以及主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树立现代社会保障法治的理 8 念。 六、实践教学总体设计 (一)实践教学的目的 全面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意识和实际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是本次实践教学设计的基本任务。 法学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的生命力在于理论与实践结合,法学是为了社会实践服务的,即使是理论法学,也不能完全脱离实践,再高深的理论,如果仅仅停留于书斋,不能够服务于实践,不能够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那么法学也就没有生命力了。 而实践教学正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一个课堂。 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们能够把在课程学到的法律知识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实践教学,能够培养学生们分析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践教学,能够使同学们了解诉讼进程,解决争议。 同时,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也为了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给研究生 阶段的 教育奠定基础,实践教学的另一个方面是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写作能力。 (二)教学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为了培养学生不同 方面 的能力,根据法学专业的特点,实践教学 分为两个部分的内容: 1 163。 174。 学生写作能力和科研能力训练; 2 163。 174。 学生法律实务工作能力训练。 (三)教学实践活动的学分和学时 根据学院的要求,实践教学总共为 26个学分。 根据法学专业的情况,学分安排如下: 1.学生科研能力 和写作能力训练:总计安排 10个学分。 其中,学年论文 2学分,毕业实习 4学分,毕业论文 4学分; 2.学生法律实务工作能力训练:总计 安排 16学分。 按照每一学分 16个学时计算,总共需要安排 256个实践教学学时。 为了使实践教学能够与每一门课程的理论教学紧密结合,原则上要求每一位老师在自己每一门课的计划学时当中安排大约 1320%的课时用于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3.综合实践教学:按照学院的要求,在上述学分之外,另外安排军事训练 2周、社会实践(调查) 2周、毕业实习 4周。 (四)教学实践活动的具体形式 1.学生科研能力和写作 能力训练:主要采用指导学生撰写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形式。 2.学生法律实务工作能力训练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1) 模拟式教学:即根据课程的特点,在模拟法庭或课堂上对学生进行分组,让每组同学扮演一定的角色,对某一法律实务活动进行模拟。 例如,举办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集体谈判、模拟调解等。 9 (2) 讨论式教学:即对有关的法律案例、法律事件或课程的某一内容、观点在课堂上组织同学进行讨论,使学生通过讨论互相启发,集思广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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