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和统计调查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①农副食品加工业产品 16 ┇ ┇ 三、进口货物 47 四、再生资源 48 五、单位与居民物品 4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费用支出 社会物流的物品 10 物流相关行业业务收入(见 EXCEL 表) 表 号: 物 流 统 调 2—2 表 制表机关: 批准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国 统 函 [2020] 57 号 有效期至: 2020年 4月 200 年 季 计量单位:亿元 代码 本期 上年同期 物流业务收入合计 运输收入 保管收入 物流业务收入合计 运输收入 保管收入 运输收入合计 铁路运输收入 道路运输收入 水上运输收入 航空运输收入 管道运输收入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收入 运输附加收入 保管收入合计 配送收入 流通加工收入 包装收入 信息及相关服务收入 代理收入 仓储收入 其他保管收入 运输收入合计 铁路运输收入 道路运输收入 水上运输收入 航空运输收入 管道运输收入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收入 运输附加收入 保管收入合计 配送收入 流通加工收入 包装收入 信息及相关服务收入 代理收入 仓储收入 其他保管收入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社会物流业务总收入 01 说明: 铁路运输业 02 道路运输业 03。 水上运输业 04 :列 1=2+10,其中: 2=3+4+5+6+7+8+9; 10=11+12+13+14+15+16+17。 航空运输业 05 18=19+27,其中: 19=20+21+22+23+24+25+26; 27=28+29+30+31+32+33+34。 管道运输业 06 行 01=02++03+04+05+06+07+08+09+10+11+12,其中: 12=13。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07 仓储业 08 邮政业 09 批发业 10 零售业 11 商务服务业 12 包装服务 1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物流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表 号 : 物 流 统 调 2—3 表 制表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 年 季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批准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 国统函 [2020]57 号 有效期至 : 2020 年 4 月 计量单位:亿元 行业 代码 投资完成额 本期 上年同期 甲 乙 1 2 合计 01 铁路运输业 02 道路运输业 03 水上运输业 04 航空运输业 05 管道运输业 06 仓储业 07 邮政业 08 批发和零售业 09 12 社会物流基础设施情况 表 号 : 物 流 统 调 2—4 表 制表机 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 年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批准机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 国统函 [2020]57 号 有效期至 : 2020 年 4 月 行业 计量单位 代码 本期 上年同期 甲 乙 丙 1 2 铁路营业里程 万公里 01 说明 : 公路里程 万公里 02 ①铁路营业里程、公路里程、内河航道里程、民用航空航线里程、输油(气)管道里程、民用货运汽车拥有量、民用运输船舶拥有量、铁路货车拥有量由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提供。 内河航道里程 万公里 03 民用航空航线里程 万公里 04 输油(气)管道里程 万公里 05 ②装卸设备拥有量、自有仓储面积、租用仓储面积、物流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根据企 业统计调查汇总。 民用货运汽车拥有量 万辆 06 民用运输船舶拥有量 艘 07 铁路货车拥有量 辆 08 装卸设备拥有量 台 09 自有仓储面积 万平方米 10 租用仓储面积 万平方米 11 物流计算机管理系统 套 12 13 四、指标解释及核算方法 (一)基层表指标解释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物流统调 11 表) 法人单位代码( 01) :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 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 个企业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具体填写规定如下: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 法人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法人单位名称 ( 02) :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 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 要求填写一个 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03) : 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填写; 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04) : 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等。 本栏分三部分填写 : 第一部分 :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区、市)、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二 部分 :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委会。 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填写所在村委会的名称。 第三部分 :行政区划代码,填表单位免填。 联系方式( 05) :包括长途区号、电话号码、分机号、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站地址。 在填写电话号码时,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内;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 行业类别 ( 06) :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 本项分二部分填写: ( 1)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栏。 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 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14 军工企业兼生产民品的只填写主要民品的名称。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主要产品)名称。 ( 2)行业代码栏,基层单位免填。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 2020)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 (营业) 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登记注册类型( 08)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的类型填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 (单位) 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各种 : ( 1)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 2) 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 3) 股份合作企业 :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 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 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 4)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 5)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 6)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 7)其他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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