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南(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地税”字样的扣款记录。 业户可在缴税 3 个工作日后 直接到开户银行领取缴税回单。 如因异地抵扣等原因确实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业户可凭银行打印的缴税回单或银行存折到经管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①纳税人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②纳税人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特殊困难”是指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 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此条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指当期计提数。 营业税 : A.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B.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人将其 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以境内保险人为扣缴义务人。 D. 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E. 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F. 个人转让条例第十二条第 (二 )项所称其他无形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 ( 四 ) 、发票管理 发票领购 首次领购发票 (一)新办业户领购发票之前,先由主管税务机关派员到业户进行实地调查,并在《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上加具审核 意见。 (二)业户首次申请领购发票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或留查): 普通发票 (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执业证件(社团登记证、事业单位登记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演出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学许可证、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等副本)。 ( 2)领购发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3)填报《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地税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领购服务定额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 4)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原件。 ( 5)核准发票领购资格的许 可决定。 ( 6)外地临时经营业户须提供发票保证金收据。 ( 7)业户从事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需要领购相应发票的,须提供劳务合同、有效协议等相关资料及书面申请。 ( 9)首次领购大额发票(广告、建筑万元位和销售不动产发票除外)的,须提供相关合同或有效资料。 业户首次领购特殊行业发票,除按照上述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1)领购《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应提供《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代开票中介机构应提供税务机关的委托代征证书。 ( 2)领 购《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业户应提供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中介经营许可证。 ( 3)领购《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业户应提供交通部或省交通厅批准文件(证书)和“国际海运企业批准通知单”。 ( 4)领购其它特殊行业发票的,业户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业户领购特殊行业发票时,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已取消发放特殊行业许可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进行供票。 (三)新办业户首次申请领购发票实行限量供应。 普通业户税务机关可按核定的发票种类每种供应 1 至 2 本 (机打发票不超过 50 份),特殊情况的不超过 5 本(从事餐饮娱乐、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业户可放宽到 1 个月用量)。 (四)领购大额发票的规定 大额发票通常是指:手写发票万元位以上、定额发票五千元位以上、不设限额的计算机打印发票。 新办业户自领取税务登记证后 3 个月内,税务机关原则上不供应大额发票。 业户需要开具大额发票,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统一发票。 有以下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可按实际供应: ( 1)业户注册资金在 2020 万元以上,且帐面已验的实收资本占注册资金超过 30%(注册会计师已出具验资报告) ,以及国家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经税收管理员实地核查加具意见后,税务机关可视实际情况供应不多于 1 个月使用量的大额发票。 ( 2)业户申请领购广告发票、建筑安装发票和销售不动产发票,且符合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主管税务机关可按该种发票的最低面额和最低供应量供票。 ( 3)除了本条(一)和(二)的情况外,业户申请无限额机打发票,按最低供应量供应。 新办业户领取税务登记证超过 3 个月后申请领购大额发票,税收管理员必须到实地重新核查,并核实业户申报纳税情况后在《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服务窗口 的工作人员根据税收管理员意见供应发票。 (五)业户领购发票可使用银联卡结算发票工本费。 日常领购(业户续购发票) (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 IC卡。 领购发票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广州市地方税发票使用和纳税申报情况表》(续购发票前,业户应在表上填写发票使用情况)。 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必须提供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和作废发票全套。 发票领购簿。 业户领购特殊行业发票的,须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 1)领购《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应提供《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代开票中介机构应提供税务机关的委托代征证书。 ( 2)领购《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业户应提供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中介经营许可证。 ( 3)领购《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业户应提供交通部或省交通厅批准文件(证书)和“国际海运企业批准通知单”。 ( 4)领购其它特殊行业发票的,业户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二)以下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 大额手写发票。 公路、内河 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和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 非经营收入发票。 使用税控专用发票需通过 IC卡等途径申报发票使用情况(不需提供存根联)。 (三)领购数量 对一般业户供应发票数量控制在不超过 3 个月用量;对国家行政单位、纳税信用 A级企业和上年度缴纳营业税税款在 200万元以上的业户发票供应量可放宽到 6 个月用量。 (四)业户申请新增票种和数量 必须由税收管理员审核并在《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后才能到服务窗口办理。 所提供资料按照首次领购发票规定执行。 2.税务机关门前开票规定 (1)代开发票的概念界定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2)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 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①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 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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