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实训基地电子(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交 供应商。 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终报价的竞标人,视为放弃最终报价,以谈判文件报价为准。 九、评比 通过谈判采购人明确最终需求,供应商提交最终方案和报价并签字确认,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方案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内容和权重如下: 1.报价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采购需求的符合程度:35%(明显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不列入评审范围); 2.产品的性能价格比:权重为 40%; 3.光盘所展示的采购人所需产品功能的完整、清晰程度:权重为 10%; 4.售后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和可行性:权重为 10%; 5.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权重为 5%; 谈判小组成员将分别对各报价供应商进行评分,对各供应商的分值求和,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计算报价供应商的名次,由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单位,但出现排名并列第一 的情况时,由谈判小组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确定最终供应商。 十、成交通知 竞争性谈判结果将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网内公示。 9 (校园网地址: ) 若公示期间收到书面质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若第一成交候选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经学院 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同意,则第二成交候选人有顺序递补的资格并以此类推,但具体的成交事项须经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顺序递补候选人达成一致意见。 谈判结束 2 日内,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将以书面形式发出《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通知书》, 《竞争性 谈判采购结果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十一、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收到《 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通知书》 后 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项目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内容应与《合同法》、《采购文件》、《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通知书》 、竞争性谈判会议上明确的要求保持一致。 合同违约责任等其他未明确事项,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购销合同一式四份:成交供应商 1份、采购单位 1 份、财政局采购办一份,存档 1 份,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将合同报送至财政局采购办备案。 签订合同时,需方根据需要有权对部分内容作局部调 10 整或变更,但需经供需双方共同认定。 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擅自在签订合同中改变最终承诺条款时,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生产厂家将中标货物免费运达使用方后,由厂家派技术骨干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 2.安装调试结 束后,技术员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直到操作人员全部单独可以完成训练内容为止。 3.培训包括仪器设备原理、使用方法和维护方法等,在用户对仪器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对用户进行进一步操作和技术培训 4.设备全免费保修六年,终身维护;保修期外只收取原材料成本费用,技术人员差旅费厂家承担; 5.从设备验收之日起三年内,免费进行软件升级服务; 6.发生报修情况, 3 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 7.厂家必须提供与设备配套的原理图、接线图及实验、实训指导书(除纸质的还要提供电子文档)、产品彩色挂图。 11 第三章 采购内容 及要求 设 备 名称 主要性能指标 单位 数量 多 功 能家 用 电子 产 品电 气 控制 综 合实 训 装置 1.装置由实训台和实训挂件组成,实训台为铁质双层亚光密纹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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