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室内温度 相对湿度 (176。 C) 类别 ≤ 12 13~24 24 干燥 ≤ 60 ≤ 50 ≤ 40 正常 61~75 51~60 41~50 较湿 75 61~75 51~60 潮湿 — 75 60 16 1 居住建筑部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空调设计 序号 审查内容 规范条文号 规范条款内容 暖 A10202 分户热计量和 室温控制 新建住宅热水集中采暖系统,应设置分户热计量和室温控制装置。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暖 A10203 分户热计量和 室温控制 居住建筑当采用集中采暖、空调时,应设计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热(冷)量计量设施。 采暖系统其他节能设计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26 中的有关规定。 集中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中的有关规定。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暖 A10204 分户热计量和 室温控制 DB42/ 采用集中采暖、空调,应设计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热(冷)量计量设施。 暖 A10205 采暖热源 DB42/ 按户设置采暖设备,宜采用燃气炉为热源,设置散热器或地板辐射采暖系统, 并设分室温控装置。 不应采用直接电热式采暖设备和装置。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暖 A10206 冷负荷计算 除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可使用冷负荷指标进行必要的估算之外 ,应对空气调节区进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暖 A10207 空气调节区的夏季冷负荷,应按各项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 空气调节系统的夏季冷负荷,应根据所服务空气调节区的同时使用情况、空气调节系统的类型及调节方式,按各空气调节区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 值或各空气调节区夏季冷负荷的累计值确定,并应计入各项有关的附加冷负荷。 17 1 居住建筑部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设计 序号 审查内容 规范条文号 规范条款内容 水 B10301 泵房 选择工作水泵的型号及台数时,应根据逐时、逐日和逐季水量变化情况、水压要求,水质情况,调节水池大小,机组的效率和功率因素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 当供水量变化大时,应考虑水泵大小搭配。 水 B10302 水泵的选择应符合节能要求。 当供水水量和水压变化较大时,宜选用叶片角度可调节的水泵、机组调速或更换叶轮等措施。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水 B10303 泵房 水泵的选择应根据水量、水质和所需扬程等因素确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泵宜选用同一型号。 当水量变化大时,应考虑水泵大小的搭配,但型号不宜过多,或采用可调速电动机。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水 B10304 系统选择 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系统,应尽量利用城市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水 B10305 增压设备、 泵房 选择生活给水系统的加压水泵,应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进行选泵,水泵应在其高效区内运行。 水 B10306 生活给水系统采用调速泵组供水时,应按设计秒流量选泵,调速泵在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 水 B10307 冷却塔及循环冷却水 设计循环冷却水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管道设计时应能使循环系统的余压充分利用。 水 B10308 选用成品冷却塔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冷却塔应冷效高、能源省、噪声低、重量轻、体积小、寿命长、安装维护简单、飘水少。 18 1 居住建筑部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设计 序号 审查内容 规范条文号 规范条款内容 水 B10309 热水供应系统选择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首先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地热和太阳能。 水 B10310 当没有条件利用工业余热、废热或太阳能时,宜优先采用能保证全年供热的热力管网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的热源。 水 B10311 当区域性锅炉房或附近的锅炉房能充分供给蒸汽或高温水时,宜采用蒸汽或高温水作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媒。 水 B10312 局部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采用太阳能及电能燃气、蒸汽等。 水 B10313 升温后的冷却水,其水质如符合本规范第 条规定的要求时,可作为生活用热水。 水 B10314 水的加热 和贮存 加热设备应根据使用特点、耗热量、热源、维护管理及卫生防菌等因素选择,并符合下列要求: 热效率高,换热效果好、节能、节省设备用房 水 B10315 选用水加热设备应遵循下列原则: 当热源 为太阳能时,宜采用热管或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 水 B10316 选用局部热水供应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地太阳能资源充足时,宜选用太阳能热水器或太阳能辅以电加热的热水器。 水 B10317 热水循环的进水管上应装温度计及控制循环泵开停的温度传感器。 水 B10318 热水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设备、贮水器、分(集)水器、热水输(配)水、循环回水干(立)管应做保温,保温层的厚度 经计算确定。 19 1 居住建筑部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电气设计 序号 审查点 规范及条文号 规范条款内容 电 B10401 居住建筑照明 功率密度值 GB500342020: 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宜大于表 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 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 W/m2) 对应照度值( lx) 现行值 目标值 起居室 7 6 100 卧室 75 餐厅 150 厨房 100 卫生间 100 20 2 公共建筑部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建筑设计 编号 审查点 规范及条文号 规范条款内容 建 A20201 围护结构 热工性能 根据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表 的 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 Km。 …… 当本条文的规定不能满足时,必须按本标准第 节的 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表 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 K W/(m2 k) 屋面 ≤ 外墙 (包括非透明幕墙 ) ≤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 外墙 (包括透明幕墙 ) 传热系数 K W/(m2 k) 遮阳系数 SC (东、南、西向 /北向 ) 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 窗墙面积比≤ ≤ 窗墙面积比≤ ≤ ≤ 窗墙面积比≤ ≤ ≤ 窗墙面积比≤ ≤ ≤ 窗墙面积比≤ ≤ ≤ 屋顶透明部分 ≤ ≤ 注: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 =玻璃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 ,遮阳系数 =玻璃的遮阳系数。 21 2 公共建筑部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建筑设计 编号 审查点 规范及条文号 规范条款内容 建 A20201 围护结构热工 性能 表 不同气候区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限值 气候分区 围护结构部位 热阻 R( (m2 k)/W 严寒地区 A区 地面:周边地面 非周边地 面 ≥ ≥ 采暖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 ≥ 严寒地区 B区 地面:周边地面 非周边地面 ≥ ≥ 采暖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 ≥ 寒冷地区 地面:周边地面 非周边地面 ≥ 采 暖、空调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 ≥ 夏热冬冷 地区 地面 ≥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 ≥ 夏热冬暖 地区 地面 ≥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 ≥ 注:周边地面系指距外墙内表面 2m以内的地面; 地面热阻系指建筑基 础持力层以上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 地下室外墙热阻系指土壤以内各层次材料的热阻之和。 建 A20202 窗墙面积比 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 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 比小于 时,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 当不能满足本条 文的规定时, 必 须按本标准 第 节的规定 进行权衡判断。 建 A20203 屋顶透明部分 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 20%,当不能满 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 建 A20204 权衡判断 按本标准第 ,提供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 22 2 公共建筑部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空调设计 序号 审查内容 规范条文号 规范条款内容 暖 A20201 采暖建筑围护 结构热阻 围护结构的最小 传热阻 ,应按下式确定 : ny wnO atttaR   )(m in () 或 ny wnO Rt ttaR  )(m in () 式中 (m2•176。 C/W); tn冬季室内 计算温度(176。 C),按本规范第 ; tW冬季围护 结构室外计算温度(176。 C),按本规范第 ; a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按本规范表 ; △ ty冬季室 内计算温度与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的允许温差(176。 C),按本规范表 ; an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系数 [W/( m2•176。 C) ],按本规范表。 注: 本条不适用于窗、阳台门和天窗。 砖石墙体的传热阻,可比式( 、 ) 的计算结果小 5%。 外门(阳台门除外)的最小传热阻,不应小于按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所确定的外墙最小传热阻的 60%。 当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 10176。 C 时,内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亦应通过计算确定。 当居住建筑、 医院及幼儿园等建筑物采用轻型结构时,其外墙最小传热阻,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26)要求。 表 温差修正系数 a 围 护 结 构 特 征 a 外墙、屋顶、地面以及与室外相通的楼板等 闷顶和与室外空气相通的非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等 与有外门窗的不采暖楼梯间相邻的隔墙( 1~6层建筑) 与有外门窗的不采暖楼梯间相邻的隔墙( 7~30层建筑) 非采暖地下 室上面的楼板,外墙上有窗时 非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外墙上无窗且位于室外地坪以上时 非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外墙上无窗且位于室外地坪以下时 与有外门窗的非采暖房间相邻的隔墙 与无外门窗的非采暖房间相邻的隔墙 伸缩缝墙、沉降缝墙 防震缝墙 23 2 公共建筑部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空调设计 序号 审查内容 规范条文号 规范条款内容 暖 A20201 采暖建筑围护 结构热阻 表 允许温差△ ty值(176。 C) 建筑物及房间类别 外墙 屋顶 最佳建筑、医院和幼儿园等 办公建筑、学校和门诊部等 公共建筑(上述指明者除外)和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物(潮湿的房间除外) 室内空气干燥的生产厂房 室内空气温度正常的生产厂房 室内空气潮湿的公共建筑、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 当不允许墙和顶棚内表面结露时 当仅不允许顶棚内表面结露时 tnt1 (tnt1) (tnt1) 室内空气潮湿且具有腐蚀性介质的生产厂房 tnt1 tnt1 室内散热量大于 23W/m3,且计算相对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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