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住宅补贴资源实施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方案實施後,購置住宅貸款 補貼、修繕住宅貸款補貼減少 1 億 6,450 萬元,租金補貼增加 3 億 6,590 萬元;合計增加約 2 億 140 萬元。 (詳附表十) 十一、查核機制 接受購置住宅貸款、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家庭,其家庭年收入若超過 50%分 12 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者( 95 年度經估算 5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年所得為 114 萬元)或其家庭每月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超過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 倍以上者或已另行購屋者,終止貸款利息補貼。 申請人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合格給予購置住宅貸款、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直 轄市、縣市政府應採每二年定期查核及視需要不定期抽查之方式,對受補助者之資格現況予以審查,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原補助機關除應停止利息補貼、租金補貼外,並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向接受補助之申請人追繳已補貼之金額: (一)已另行購置住宅者。 (二)其家庭年收入若超過 5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者( 95 年度經估算 5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年所得為 114 萬元)或其家庭每月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超過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 倍以上者。 (三)經查申報資料有虛偽情事者。 (四)同時享有購置 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租金補貼,二項以上者。 為辦理本項查核業務,地方政府應將承貸戶或租金補貼戶申請人本人、配偶、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之身分證字號予以建檔,並於查核前,責成申請人依限檢附最新有關資料送查。 內政部應建立電腦查核資訊系統,並提供地方政府電腦硬體設施,辦理本方案初、複審及查核業務(所需經費併同本方案補貼息經費需求,編列年度預算據以辦理)。 13 附表一 政府各項住宅貸款申請條件及優惠內容一覽表 機關及 項目別 申 請 條 件 優惠貸款額度及利率 購宅條件與面積限制 辦理 方式 家庭年收入 職業身分及 家庭組成 單身戶 申請限制 住宅狀況 內政部 - 國民住宅貸款 以前一年度臺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戶數 50%以下所得為標準。 限制。 :須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者。 需年滿40 歲。 本人、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度為 220 萬元 ,利率 按郵儲2 年期定儲利率加 %計算機動調整。 目前為%。 ,按郵儲 2 年期定儲利率加%機動計息。 目前為%。 貸款人民 自建國民住宅每戶建築總樓地板面積最大為 230 平方公尺;選用政府規定之標準圖者,應選用總樓地板面積不超過 252 平方公尺之標準圖。 依序或抽籤方式辦理。 內政部 - 輔助人民自購住宅貸款 以前一年度臺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戶數 50%以下所得為標準。 限制 :須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 偶者。 年滿 40歲。 本人、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比照國宅貸款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 目前為 % : 220 萬元。 主要用途登記含有住宅字樣,其面積限 制: : :150 平方公尺 : 112 平方公尺 : :172 平方公尺 : 134 平方公尺 依序或抽籤方式辦理。 內政部 青年購屋低利貸款方案 以前一年度臺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戶數 20%以下所得為標準。 限制 :須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者。 不能申請 中華民國年滿20 歲以上 40 歲(含)以下之青年,其本人、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 220 萬元。 :優惠貸款金額部分前 7 年不高於年息3%,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 利率 調整 ;目 前 為%;以後年限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1%計算機動調整;超出優惠所購自用住宅之建築改良物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宅或住字樣,其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登記原因欄應登記為買賣 依序或抽籤方式辦理。 14 貸款部分, 按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與貸款人議定之利率支付。 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 - 「中央公教人員輔助購置住宅計畫」 中央各機關、學校編制內,任有給公職滿一年,並支領一般行政機關待遇之公教人員。 按官等辦貸,其標準分別為簡任 220 萬元、薦任 180 萬元、委任 150 萬元。 利率目前為年息 %(按中華郵政公司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碼 %計算)。 評點方式辦理。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辦理「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 理,其中家庭年所得點數佔 35%。 得級距依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等行政區域,研訂十一個所得級距值,年所得額落在不同級距範圍內,獲不同點數。 合下列條件之一: ( 1) 一般產職業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年資累計滿 1年以上者。 ( 2) 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勞工:參加勞工保險者,年資不予限制 為五類: ( 1) 第一類(三代同堂):有配偶者,以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本人(或配偶)之父母共同居住提出申請;或無配偶單身勞工,本人年滿 40 歲,以本人提出申請 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勞工本人及家庭眷屬經財稅資料查詢,均未曾有任何房屋座落紀錄。 購一戶住宅者:勞工本人及家庭眷屬經財稅資料查詢須未曾有任何房屋座落紀錄,僅在本貸款開辦前 2年內,由本人或其配偶首次建購一戶住宅,並:每戶最高貸款金額新台幣 220 萬元。 實際貸款金額由承貸銀行依當時有關規定調查、估價核定之。 : ( 1) 勞工負擔部分,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計年息 %計算;目前為 % ( 2) 政府固定補貼利差為年息 1%。 ,房地所有權取得登記原因應為「買賣」或「第一次登記」。 ,起造人應為勞工本人或配偶,房屋所有權登記原因應為「第一次登記」。 ,房屋主要用途登記為「住宅」或「含住或住宅」字樣,並以自住且戶籍遷入住所為限。 磚造以上。 評點方式辦理。 15 1 者,本人年滿 20 歲,以本人、未婚子女及本人之父母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 2) 第二類(已婚與父母共同居住):有配偶者,尚未生育子女,以本人、配偶與本人(或配偶)之父母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 3) 第三類(核心家庭):有配偶者,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共同居住提出申請;或有配偶者尚未生育子女,以本人及配偶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 4) 第四類(單身或單親勞工):無配於取得 所有權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金融機構超過七年之長期住宅貸款,尚未全部清償者。 16 偶者,本人年滿 20 歲,以本人及父母 ( 父母雙亡得與祖父母 ) ;或本人及未婚子女共同居住提出申請。 ( 5) 第五類( 40歲以上單身勞工):單身勞工,本人年滿 40歲,以本人提出申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辦理「輔助勞工修繕住宅貸款」 未將家庭年收入納入輔貸資格 般產、職業之在職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年資累計 3 年以上者。 第 84 條規定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參加公保年資累計 3 年以上者。 工,以本人、配偶或子女或本人(或配偶)之父母共同居住者為一申請戶;無配偶之在 職勞工,40 歲以上單身在職勞工,得以本人為一申請戶。 僅有一戶房屋,並以自住者為限,且申請本人、配偶或其尊親屬至少一人設籍該住宅。 記日起至申請案件送達日止屋齡達10 年以上。 :有配偶之勞工,房屋產權:每戶最高貸款金額新台幣 50 萬元。 實際貸款金額由承貸銀行依當時有關規定調查、估價核定之。 : ( 1) 勞工負擔部分,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計年息 %計算;目前為 % ( 2) 政府固定補貼利差為年息 1%。 ,房屋主要用途登記應為住宅或含住宅字樣,住宅建材必須為加強磚造以上。 2. 經查另有房屋座落紀錄者,其持分面積申請本人以40 平方公尺計算,並依原申請單位內之眷口人數,每一眷口 加計 17 平方公尺,全部持分面積在不超過 100平方公尺,且房屋課稅現值依持分面積比例計算在新台幣 10 萬元以下者,得不列為前項第一款之房屋戶數計算。 隨到隨辦全年受理方式 17 本人須年滿 20 歲,以本人及父母或子女為一申請戶;但 40 歲以上單身在職勞工,得以本人為一申請戶。 應全部登記為本人或配偶或直系尊親屬名下,或本人與配偶或直系尊親屬共同持有者。 無配偶之勞工,房屋產權應全部登記為本人或直系尊親屬名下或本人與直系尊親屬共同持有者;但 40 歲以 上單身之勞工,房屋產權應全部登記為本人名下。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輔助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貸款 年滿 20 歲、具有原住民身分、申請及配偶均符合首次建購條件。 得申請 ,或雖有自用住宅但提出房屋價值不及 10 萬元之證明者 , 不在此限。 超過 7 年因災害或老舊破損不堪 ,或因廚房、衛 220 萬元 ( 由承貸機構自有 資金 )。 2 年期機動利率加 %,目前為%。 %。 無面積限制。 依序辦理 ,隨到隨辦。 18 生設備欠缺, 經縣市政府評估亟待修建者。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發展基金 -輔導修建農宅專業貸款 年滿 20 歲以上,且在當地設籍滿 6 個月以上,擬修建自用農、漁宅者。 度: 每戶最高貸款額 度為新台幣 120 萬元。 : 比照國宅基金貸款利率辦理。 目前為 2%。 依序辦理。 國防部 - 輔助官兵貸款購宅 無規定 國軍現役有眷無舍志願役軍、士官兵,服役滿 5 年以上者。 無規定 須有自有住宅提供設定抵 押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掛牌機動利率加%計息,並機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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