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投资协议——合股项目公司(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资本金、利息后, RH公司 才可分配利润给甲、乙双方。 六、 关于《拆迁补偿合同》的特别约定 乙方保证, 2020 年 5 月 20 日以前,在甲方协调好与运输公司关系,并在运输公司同意与 RH 公司 签署《拆迁补偿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将按照本协议第 3750万元中的 3000万元,通过 RH公司 支付给运输公司,其中 2500万元作为 RH公司 支付给运输公司的拆迁 补偿费,另外 500万元作为 RH公司 借给运输公司的借款。 甲乙双方确认,若在 2020年 5月 20日之前 RH公司 不能注册成立,则由本协议的缔约双方与运输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合同》。 在前款所述情况下, RH公司 正式成立后应与运输公司补签《拆迁补偿合同》,由 RH公司 替代本协议缔约双方履行该合同,乙方已支付的 3000万元也相应转为 RH公司 对运输公司支付的拆迁补偿款及借款。 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特别承诺和保证: 截止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关于小关项目地块合作事宜,运输公司只与甲方签署过鉴于条款所述的《合建协议》和《补充协议》, 甲方是该项目唯一合法有效的合建方,享有《合建协议》和《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全部权利;没有任何第三方有权就项目的开发建设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 在本协议和 /或鉴于条款 5所述《拆迁补偿合同》签署生效的同时,《拆迁补偿合同》即取代《合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且将由 RH 公司 代替甲方履行有关给予运输公司项目拆迁补偿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项目开发权益。 在《拆迁补偿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合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如下核心条款内容将不会发生任何形式的调整: 房地产 项目投资协议 —— 项目公司之二 第 6 页 共 11 页 ( 1) RH公司给予运输公司的补偿仅限于:价值约 2亿元人民币的约 2020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的项目公建房屋;与地块西南角4层写字楼建筑面积相等的项目还建写字楼;约 币的补偿费。 ( 2) 项目用地总面积约为 66000 平方米,其中包括地块西南角约8000平方米的土地。 ( 3) 运输公司将无偿配合 RH 公司办理项目立项、拆迁安置等工作,并出具一切必要的手续。 根据《拆迁补偿合同》的约定和 RH 公司 的要求,甲方应协助并督促运输公司按照如下工作范围和标准全部腾空项目用地: (1) 对项目地块上现有地上 /地下建筑物 /构筑物、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和实际使用状况进行逐户调查; (2)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与前述全部地上 /地下建筑物 /构筑物、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配套设施的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进行谈判,并在谈判的基础上签署搬迁补偿协议、租赁终止协议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协议,并依照协议给予该等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充分的补偿; (3) 保证该等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按照《拆迁补偿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或 RH 公司 要求的期限和标准将地上 /地下建筑物 /构筑物、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配套设施全部腾空,并将地块移交给 RH公司 ;若届时运输公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以至于影响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则 RH公司 有权自行进行腾空工作,并给予第三 方适度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补偿款均应从按《拆迁补偿合同》应给予运输公司的拆迁补偿款中扣除;如果补偿款不足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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