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我国生态旅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其次,把大众旅游的开发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套搬到生态旅游区,开发管理不当造成环境破坏等。 例如面对黄金周对大众旅游市场广泛招徕, 致使景区过度进入。 另外 作为 生态旅游主要载体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在部门归属上是 多头领导,分别归林业部门、建设部门、环保部门、水利水电部门等管理。 6 作为主要行业管理者的国家旅游局很难有所作为。 以自然保护区为例,生态旅游诸多问题的产生有着更加深刻的体制原因。 目前我国的自然保护区采取的分部门、分类型、分级别管理的管理体制。 在管理上,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但实际上,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中,除卧龙、白水江及佛坪 3 个自然保护区由国家林业局直接管理外,其他保护区均是由保护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林业、环保、资源、农业等行政部门管理,或市、县林业、环保、资源、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有的国家级保护区由乡镇政府管理(欧阳志云等, 2020)。 在保护区一哄而上搞开发的时候,这种管理上的错位和缺位必然引发对环境涸泽而渔的利用 (三) 生态旅游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缺乏专业人才 导致生态旅游问题的又一大原因。 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对产品设计有专业化的要求,技术较为复杂。 而我国生态旅游发 展实践尚短,生态学和旅游学又相对独立,既懂生态学知识和旅游学知识,同时又能正确把握生态旅游内涵的专业人才缺乏。 更为重要的是,生态旅游的开发依托的资源基础多分属不同部门管辖,作为旅游管理机构的旅游局没有权利对其生态旅游开发和管理参与意见。 大多是保护部门又同时搞开发,无论从专业背景或经营管理水平均不能满足生态旅游对开发经营人员的多样化要求。 然而生态旅游的开发和发展又需要很多部门的同时参与和配合才能更好的去完成, 生态旅游专业性很强,同时要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社区经济的发展等多重目标,所以不仅需要多方面的专家、还 要吸纳当地居民代表参与,而我国现在的生态旅游开发规划队伍仍沿用传统的大众旅游规划的人员结构和规划方法,这已经不符合生态旅游规划的要求。 其次,规划中保护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保护手段和技术。 (四 ) 管理体制不完善,盲目开发,过分追求经济利益 我国生态旅游起步较晚,在资源开发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大多由旅游部门负责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很少有环境保护和生态专业人员参与,在思想上仅仅把生态旅游作为一种常规的旅游产品,作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龙头,在管理上重开发利用、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经济效益、 轻生态效益,而且在旅游收入中很少一部分才会投入到生态环境治理和资源保护中去。 ( 五) 环境污染严重,风景区生态环境系统失调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旅游业迅速发展,而又缺乏科学规范的规划和管理,国民的生态意识较差。 随着一个地方的旅游业发展,景区的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增多,国内许多景区内生活垃圾随处可见,致使不得不花去巨资清除这些垃圾,对景区的长远发展也是十分不利的。 生态旅游依托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而发展,生态环境作为一个系统有着自身的发展和调节规律,但是随着旅游人数的激增,服务设施也需要相应的增加,许多景区开始了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是我国许多的风景名胜区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了建设性的破坏,同时游客的数量已经远远7 超过了景区的生态系统承载力 ,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和保护意识的缺乏,使景区的景点遭到了破坏,生态系统失去平衡。 ( 六) 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法规制约 我国现阶段缺乏完善法规约束的生态旅游是一种不成熟、不规范的旅游。 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经营管理,既涉及到保护问题,也涉及到社会经济的多个方面,如果没有必要的政策和行业法规制度,那就必然造成混乱和无序状态。 风景名胜区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体系和健全有力的管理机构,政出多门,无法统一管理,这样的管理体系的操作性的弊端就显而易见了。 ( 七) 相对的宣传教育力量薄弱 现在很多生态旅游景区的从业人员 都不是非常专业的人员,不专业的人员也就缺乏相应的意识,在经营过程中就会出现只顾及经济利益而忽视生态保护的行为。 游客的行为和素质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旅游过程中游客的低下的素质导致了不文明的行为,对景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四、我国 生态旅游 发展的对策 (一) 构建生态旅游区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 在我国直接参与生态旅游活动过程的以下几个利益主体,第一个就是参与生态旅游活动的游客;第二个就是生态旅游区所在的当地居民;第三个就是生态旅游区的管理部门;第四个就是在生态旅游区经营的企业,针对生态旅游者开发和经营生态旅游产品的旅游企业。 了解每个利益主体的目的并合理划分各个利益主体的合理权限和职责,建立生态旅游区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协调和保障各方在生态旅游发展中的利益,是我国生态旅游实践的关键所在。 生态旅游者的旅游目的在于亲近自然、享受无污染的自然环境、认识自然、增长环境自然保护的知识,从而保护自然,因此生态旅游者希望参与的自然环境是独特的生态系统,具有丰富的环境教育价值,多数情况下并兼具审美价值。 对于国家生态旅游区或者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旅游资源的管理部门来说,对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合理的利用是其主要目的,在此基 础之上,由于有些生态旅游资源直接归地方管辖,资源所在地区的经济增长和社区的稳定也是其关注的目标。 对于生态旅游资源所在的社区来说,在生态资源被保护之后,如何找到替代的经济来源,是其所最关心的。 因此,在构建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时,以自然保护区为例,在用于旅游开发的自然保护区建立国家公园、自然公园和森林公园,国家或者各地相关管理部门作为执法机构进行监管,防止资源的不合理使用和破坏,这就必然要触及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现行的管理体制,把经营和管理截然分开,保护区内的执法人员和科研人员实现公务员制。 这些区域的 经营采取许可证制度由企业承担。 企业旅游收入的部分回馈给当地以求获得当地政府和社区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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