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发行人与担保人就担保事宜协商,担保人落实对发行人相关担保资产的后继监管措施,担保人出具《担保函》 ☆ 设定物权反担保的,需明晰担 保财产权属;资产评估机构对担保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发行人就担保财产的登记、保管、持续监督等做出安排 ☆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发行人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 担保人也需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审计,并所出具审计报告 ☆ 评级公司完成对债券的评级及对发行人的主体评级,并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 律师事务所完成对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主体资格及本次债券发行合法性的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财务顾问协助主承销商汇总并制作全套申报材料 ☆ 财务顾问协助主承销商将债券发行申报文件上报省发改 委及国家发改委 第 三 阶 段 发行上市 ☆ 国家发改委对上报的债券发行申报文件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反馈意见,通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补充完善材料 ☆ 发行人、主承销商及财务顾问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意见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出具相应说明 ☆ 国家发改委将债券申报文件转至人民银行和证监会会签 ☆ 国家发改委核准本期债券发行,下达核准文件至地方发改委,由地方发改委转发至发行人 ☆ 主承销商将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报送至中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完 成发行注册,做好债券发行前准备工作。 ☆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择日在国家发改委指定报刊上刊登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发行正式开始 ☆ 在发行期内,承销团完成对本期债券的分销工作,主承销商按规定将相关募集款项划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 债券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将发行情况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并办理相关后继托管事宜 ☆ 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本期债券上市流通事宜 七、联合发行人的遴选要求 为确保本期债券发行工作顺利进行,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 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申报。 参照 国家对于发行企业债券的相关规定,结合河南 省的实际情况,特确定如下本期债券联合发行人的遴选要求: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位于河南省的工业类型企业,鼓励各类经济性质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优先考虑我省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企业最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 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 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净资产不低于 6000万元;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 40%; 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企业募集资金拟投项目应该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原则上鼓励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对于高污染和高耗能产业等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及房地产等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均不适合参与本次发债。 发债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拟投项目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而且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 60%。 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 60%比例执行。 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具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企业应拥有相应的担保资源,包括可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财产或相关权利,如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股权等 ;或者能够寻求到资信程度优于自身的第三方为企业本次发债融资提供担保。 八、担保结构的设计 2020 年 10 月初,银监会向各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要求各银行停止对以项目债券为主的企业债券进行担保,同时规定对其他用途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融资性项目也原则上不再出具银行担保。 在银行停止给企业债券提供担保后,有效地解决企业债券的担保问题成为企业债券发行中的首要问题。 目前解决企业债券的担保问题主要思路是: 寻找信誉卓著的非商业银行的第三方为企业债担保,市场对该类企业债券的接受程度主要取决 于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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