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行政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移交手续。 (六) 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重要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 (七) 印章的保管人(见附表)。 第五条 印章的使用 (一) 所有使用印章的文件 必须签署日期,完整登记《印章使用登记表》(见附表二),未签署日期的文件,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用印。 (二) 所有印章使用须经使用部门主管、副总、总经理多方签字方可使用。 (三) 重要印章原则上不许带离印章保存地,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注明,载明原因,经行政总监、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印章保管人必须参加)共同携带前往;印章使用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必 13 须及时、安全地将印章带回公司,并作好印章出入库登记工作(注明出入库时间并经确认签署)。 (四) 普通印章带出管理地,原则上需要两人同时前往;用印完毕后 ,印章保管人必须及时、安全地将印章带回公司并做好相关登记。 (五) 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 (六) 印章保管人外出,包括各类假期等情况(指一个工作天以上),须将印章移交给印章保管人直属上级代管,移交时须程序办理签收手续。 (七) 印章在代管期间的使用仍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 印章的停用处理 (一) 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机构名称改变; 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印章使用损坏; 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 停用印章 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七条 法律责任 (一) 印章保管人必须严格依照本规定使用保管或封存印章,不得擅自或越权使用。 (二) 印章保管人违反本规定使用印章,由公司对违纪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如因此致使公司财产损失的,违纪者还须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节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使办公用品的使用消耗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培养员工有序、节俭的工作作风,结合以往实际耗用的情 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员工日常办公用品的范围界定 (一) 员工日常办公用品是指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所需使用的各种文具与耗材。 (二) 行政办公室可根据员工的实际使用需求,结合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对员工日常办公用品的范围、品种与价格作相应的修改。 14 第三条 员工日常办公用品领用的数量限定 (一) 易消耗的物品(如签字笔、胶水等)按员工个人名义领取,员工应按自己的实际需要申领,不要浪费。 (二) 不易消耗的物品(如剪刀、订书机等)按部门名义领取,岗位人员多的部门每月的消耗应控制在人民币 100元以内。 (三) 办公耗材类物品(如碳粉 、硒鼓等)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费用列入公共部位办公用品的消耗中进行计算。 第四条 员工日常办公用品领用特殊情况的申请 (一) 员工如因工作的特殊需求而需申领计划外的办公用品,应当提交领用申请,经本部门经理签署后,交由行政总监审核批准后予以办理。 (二)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员工如需申领计划外的办公用品,如中高档签字笔等,由所属员工提交领用申请,经所需人签署后交行政副总经理审核后送总经理批准予以办理,费用由行政办公室列入公共部位办公用品消耗中统一核算。 第五条 员工日常办公用品的使用保管 (一) 新员工在正式入职 后的第一天,行政办公室会按照新进员工的办公用品配置标准发放新员工办公用品,对于发放的办公用品,新员工应妥善保管。 (二) 对于不易消耗物品中的个人使用物件,如打孔机、剪刀、订书机等办公用品,员工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将不会予以补发。 (三) 对于不易消耗物品中的个人使用物件,如打孔机、剪刀、订书机等办公用品确因使用年限较长,确实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至行政办公室申请予以更换,并应提供所损物品以旧换新。 (四) 对于不易消耗物品由行政办公室在具体操作中负责掌握与解释不予获发的理由。 (五) 员工在离职时,应将不易消耗物品归还行政办公室。 第 六条 办公用品的总体控制 (一) 行政办公室 对员工办公用品的领用负有合理控制的责任,对员工申领应当认真审核,对于不合理的申领应当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并做相应的调整。 (二) 各部门对办公用品的消耗应当起积极的管理作用,对本部门内的办公用品使用情况可采取本部门员工相互调节的方法,争取不浪费,合理使用办公用品资源。 第七条 附件: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15 第四节 接待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有关客户、供应商、融资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者的交际费、接待费和招待费(以下简 称“接待费”)的申请、批准、记帐、结算等,均遵照按本规定的办理。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接待费,包括以下所列各项费用开支项目: (一)会议费; (二)研讨费; (三)招待费; (四)交际费; (五)典礼费; (六)捐赠。 第三条 使用接待费注意事项: (一) 必须注意接待费支出项目与接待用途目的一致。 公司的营业、采购、融资及其他经营,有其客观的目的性,任何接待上的开支不得背离经营上的目的与要求。 (二) 接待费用开支,必须本着最小 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则,充分考虑和认清每一次接待的目的和接待的方法,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经费开支。 第四条 接待原则: (一) 事前审批原则:所有接待事项,接待人员须根椐具体情况,提出接待申请,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二) 勤俭节约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节约,有效使用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第五条 接待用品管理: 实行接待用品统一购领制度,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办公室统一采购,再由各部门负责人申请领用。 第六条 接待的目的按下列原则分类: (一)招待新交易伙伴关系户; (二)庆祝合作关系的建立; (三)销售收入提高后的致谢; (四)出访时的请客; (五)来访时的招待; (六)接纳各种建议后的致谢; (七)达到各种目的后的致谢; 16 (八)重要的节日或庆典。 第七条 接待按对象、目的以及场合,分为以下三档。 (一) A档(特别重要和重大的接待); (二) B档(比较重要和重大的接待); (三) C档(一般的接待)。 第八条 接待场所根据接待档次确定,分为“高”“中”“低”三类场所。 (一)高(适合于 A档接待规格),主要指高级的饭店、餐馆、美食中心; (二)中(适合于 B档接待规格),略低于“高”档水平的中高档餐馆; (三)低(适合于 C档接待规格),主要指大众用餐场所。 第九条 招待用餐标准。 (一) 接待公司关联单位来人原则上在公司食堂就餐,如确需在外就餐按 50元 /人标准执行。 (二) 公司宴请关联单位按每人每餐 100元以内的标准执行。 (三) 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公 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在接待工作结束后 3天内,必须到财务部门结算,如果没有收据或开支凭证,一切费用由该 员工承担。 超过规定时间不予报销。 17 第五节 差旅费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差旅费补贴暂行规定。 第二条 住宿费报支标准 (一)住宿费报支标准(元 /天 .人) 公司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按实报销,住五星或四星酒店;部门经理及其他人员按住三星酒店(标准房)或三星以下酒店标准 报销。 地区标准备注:直辖市、经济特区、省会城市、沿海城市住宿标准:四星酒店 400元 /标准间,三星酒店 300元 /标准间,三星以下酒店 250元 /标准间(北京、上海、深圳地区,住宿标准可上调 100元 /标准间);其它地区住宿标准:四星酒店 350元 /标准间,三星酒店 250元 /标准间,三星以下酒店 200元 /标准间。 由公差地点单位负责安排住宿的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因公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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