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竞争或意见购买—来自信用评级机构变更的经验证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级别迁移的原因之一。 信用评级机构虽然不会主观上提升所有坏债券的级别,但会提升一部分, 提升的多少取 决于整个债券市场的融资成本。 国外学者也提出了影响信用级别变化的新看法。 MathisJ.(2020)[6]提出在评级业垄断的情况下,现存评级机构更有可能提升债券的评级。 本文在综合国内外学者对于信用迁移影响因素的研究之后,主要借鉴了张强的关于信用等级迁移的模型,选取了企业内生驱动力如企业财务状况和外生驱动力如评级机构这些易于量化的因素进行了研究。 评级机构监管 文献综述 政府引导促进良性竞争、构建合作交流的业 内文化 我国评级业 小型机构 现在竞争过度,大量评级机构是集中在单一评级领域的地方性公司,因而恶性竞争是不可避免的。 行业内出现并购浪潮是肯定的,我国监管机构应该注意这一点,引导评级机构良性竞争。 张静( 2020) [7]提出 将信用评级市场细分为 两大市场,一个是 委托评级市场 ,另一个是 期刊订阅市场,将委托评级市场控制在限制竞争状态,将期刊订阅市场控制在充分竞争状态 从而实现分流。 各个评级机构之间 、区域之间 应该加强交流,尤其注重与国外大 型评级机构的合作,来提高自身评级质量。 我国目前已经成立深圳信用评级协会 ,该协会在行业规范上 有了一定进步,但这一个协会是远远不够的,方芳( 2020) [8]提出我们还应在更多评级行业较为成熟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成立协会,以点带面辐射全国,来提高全国整体的评级水平。 建立准入退出制度和法律追究责任机制 实行公开透明的评级机构注册制度,出台 详细 的信用评级机构的准入、退出制度和程序。 在退出制度方面,张强 (2020)[9]提出建立信用评级机构市场多层次、多渠道的退出机 制,可以是全国市场的退出也可以是部分市场的退出,全面业务充分竞争或意见购买 — 来自信用评级机构变更的经验数据 6 的退出,也可以是部 分业务的退出。 当 评级机构 主观上为了利益评出与债券本身不符的信用级别 , 应 承担 法律 责任 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杨柳 (2020)[10]中指出: 评级机构对于自己评出的评级结果造成债权人和交易对手重大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 任。 加强相关政府机构监管, 完善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 柳永明( 2020) [11]先应通过法规形式明确统一的监管主体,避免 评级业现存的有些问题没人管、有些问题很多人管 ,从人行、证监会、发改委确定一家专门的评级机构监管,消除各种行政壁垒。 政府建立完备的信用体系,严格监督企业披露财务信息 ,保证 评级机构获取充分的相关信息 ,提高 评级机构评出的结果 披露质量,充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建立完备的信用体系 最重点的就是 完善信用评级的立 法、执法, 同时 聂飞舟( 2020) [12]提出要 限制外资在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持股比例,防止外国机构在我国 评级业 主导的现象,从而扶持本土大型评级机构, 进一步 增加我国评级机构在国际上的话语权。 信用评级机构轮换机制 2020 年末欧盟委员在《欧盟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法规修订草案》提出了轮换机制,即一家评级机构对同一发行主体评级的最高年限为 3 年。 郑又源 (2020)[13]认为这 种机制发挥其最大的有效性是建立在降低后进者的重估成本从而提高先行者的违约概率。 在这种机制下,当后进者为高业务能力的评级机构时,它的重评成本相对来讲较低,因而先行者的违约概率也较低,最终低业务能力的评级机构将被市场所淘汰。 本文 综合 了 国内外学者关于信用评级业监管的 相关文献,着重从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对于适合中国信用评级业的改革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充分竞争或意见购买 — 来自信用评级机构变更的经验数据 7 3 我国信用评级行业 的 现状 我国信用评级业起于 80 年代末, 87 年外经贸部与美国邓白氏合作建立我国第一家资信 调查机构,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建立大公国际等 20 多家信用评级机构,我国目前评级市场主要由 六 大评级机构占据,即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其中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和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为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中诚信评估是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中诚信国 际是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和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共同控股的公司 )。 虽然信用评级行业经 过了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很多经验 ,但是相对发达国家仍较为落后,呈现投资者对于评级的认可不够,评级机构监管力度不够,整体行业业务能力不高等问题。 评级市场 总体 存在的问题 业内环境不利于发展 ( 1) 市场竞争程度不够 我国目前 从事信用评级的机构虽然有 许 多家,但是 评级市场总体来讲是由 四大评级机构垄断的 , 近年四大评级机构所占市场份额具体如表 31。 表 31 20202020年四大评级机构 金融 债券评级市场份额 2020年 2020年 2020年 中诚信 % % % 联合 % % % 大公 % % % 新世纪 % % % 充分竞争或意见购买 — 来自信用评级机构变更的经验数据 8 合计 % % % 债券的评级市场虽然主要由四大评级机构占据 , 但是仍有很小一部分空间由众多小型机构争抢。 这些 现存的 小型 评级 机构 为了 扩大市场份额, 就很有可能违背公正性原则出具一些和实际情况不符的结果来吸引客户。 除了小型机构的恶性竞争,四大 评级机构在 占有大部分市场份额 垄断的条件下进行竞争往往造成评级业的损失往往是惨重的。 此 外, 由于 市场竞争程度不够, 我国评级业 缺乏动力培训自己的员工,这就造成了我国 目前的 评级人员专业性不够,评出的结果不够准确,进而扰乱正常的行业秩序。 ( 2) 独立性不够 在我国债券市场上, 虽然近年来央票、国债、地方政府债所占发行债券总体比例下降,但是相对来讲比重仍很大, 具体见 图 31。 这对于与政府有着密切关系的评级机构来讲,可能 在评级时的独立性标准会大大降低。 尤其对于那些最初是 由 地方 政府、部门设立的评级机构来讲,此时评出来的结果往往并不令人信服。 图 31 我国债券发行 总量结构图 此外,独立性不够还体现在 国外企 业在我国评级行业参股比例较大。 这一点在 我国 大型 评级机构 之中表现较为明显 ,这对于我国金融安全有一定的影响,对于我国评级机构在世界范围内的话语权也有影响。 正是因为话语权不够,所以我国企业的债券、国债在世界范围内评级结果普遍被调低。 ( 3) 债券市场发展滞后 债券市场占整个金融市场的比重过低,品种较少,而且大部分评级机构评出来的债券大部分都是 3A级别,这就引起了 很多投资者对于评级结果并不是很重视,只看重债券的盈利性,对于 债券的 安全性在投资时很少考虑。 这就造成了评充分竞争或意见购买 — 来自信用评级机构变更的经验数据 9 级结果在我国投资行业并不是很重要,这对我国评级行业进一 步发展也很不利。 推进债券评级市场不仅需要政策的引导,同时还需要很专业的人才。 债券评级人员应该对宏观行业环境和企业财务都要很了解,而我国从事债券评级的人员整体专业水平不是很高,具备这些资格的人员都集中在国内的几大机构,整体人员同发达国家相比十分匮乏,这又进一步阻碍了评级市场的发展。 政府监管缺失 我国目前关于信用评级行业的法律法规不是很完善,针对性不强, 基本上都是大方向上的法律法规,细化的标准没有很多, 像关于评级机构准入 退、出 评级人员资格 审查 、评级机构不正当竞争都没有明确的法条规范。 对于 日常 评级 监管也存在我国一贯有的问题。 第一 就是监管责任不明确。 我国目前负责监管的部门有银监会、证监会、发改委等部门,这些部门职责范围有交叉也有漏洞, 交叉的地方就会造成 监管 重复,工作效率低下,漏洞的地方 一旦出现问题,职责范围的不明确就会使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无明确的负责人,也就起不到政府认真监管的作用。 第二是监管指向不对。 目前的监管方向倾向于保护先进入行业的机构的利益,不利于竞争。 收费模式存在缺陷 目前 ,向受评对象收费 即发行人付款 是我国信用评级机构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这种收费模式虽然具有一定的缺陷 ,但由于我 国评级业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 ,如果改为投资者收费模式,其市场购买力不足更加影响机构行业的业务水平的提高,可见目前的收费模式符合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发展。 在发行人付费模式下,评级机构的利益受发行人影响,因而发布准确、公平尤其是对发行人不利的评级的激励就较小,迫于发行人的压力很可能会发布 较高评级。 此外,我国目前的收费标准不统一,很多恶性竞争的小评级机构都降低收费标准来抢占客户,甚至业内还存在“评级购买”的现象。 虽然这种方式造成评级购买的现象严重,但是目前发行人付款模式是最符合我国信用业发展的模式。 我国目前评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业内 评级机构 普遍业务能力、声誉不达标,投资者对评级的认可程度也不够,因而如果换成投资者付充分竞争或意见购买 — 来自信用评级机构变更的经验数据 10 费模式反而不利于我国评级业的发展。 意见购买 意见购买概述 07 年次贷危机之后,评级行业饱受诟病的与发行人合谋的行为引起了学者与政府的注意,这种行为 被称 为意见购买, 即 评级机构为 了自身的利益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与受评对象合谋,达成更高的评级协议。 本文所探讨的意见购买主要是指发行人通过更换评级机 构来换取满意的信用等级这一行为。 在发行人付费模式下, 当评级机构评出的信用等级与发行人期望的不符时,发行人为了获得较高的信用等级,很可能要求重新评出令自己满意的结果, 甚至更换评级 机构 来获取较为满意的等级。 这种行为使得信息传递不准确,使得原本的信用评级机构失去激励发布公平的结果,投资者依据不准确的评级结果去投资将遭受巨大损失,这严重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加剧了信息不对称。 长久以往,评级机构公信力下降,投资者对于评级结果不再信任,只能自己去以平均价格去投资债券,这将造成逆向选择,将风险低质量好的债券驱逐出 去,剩下风险高质量差的债券,这就造成 评级业的“柠檬市场”。 产生意见购买原因 我国评级业产生意见购买的原因分为企业自身和外部原因。 外部原因主要是由法律 法规不明确 、行政监管不力造成的。 政府对于意见购买惩罚力度不够,监管不严。 针对主观意见购买造成投资者的损失,评级机构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对于不公正的评级惩罚力度很大时,意见购买对于评级机构的吸引力才越小。 此外, 评级 行业 机构的数量与 意见购买 存在一定关系。 当评级机构数量较多的时候,政府监管部门就无法一一核查资料的真实性,因而那些与客户合谋的评级机构暴露 的风险也就小,因而合谋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 当然,应对评级机构与客户合谋的最好办法也不是越少的机构越好,当评级机构数量极低时,还要考虑行业垄断的风险。 当评级机构承担风险越小,越愿意合谋。 充分竞争或意见购买 — 来自信用评级机构变更的经验数据 11 自身原因就是收费模式的缺陷。 我国目前采取的是发行方付费模式。 在发行方不满意评级结果时,一些小的评级机构很可能为了留住这个客户,将评级结果调至它希望达到的级别。 像发达国家虽然普遍也采取的是向受评对象收费,但是由于国外评级业已有百年的历史,各大评级机构也有自己的信誉,一般不会为了短时的利益而损失声誉资本。 相比之下,我国评级机构存 在时间较短,一些小的评级机构在没有惩罚的情况下就会向客户出售评级来获益。 次贷危机 视角下的 意见购买 2020 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演变成全球金融危机,时至今日全球经济仍未完全恢复。 这场危机起源于 2020 年后美国房价一直攀升,人们对于房地产投资的热情不断高涨,原本投资于股票债券市场的资金很大一部分流入房地产实体经济,从而导致美国债券市场上融资不够,这时银行就推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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