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学院校内奖励津贴二次分配方案(试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贴由学校 按学院原管理岗位编制数和并入学院的原南校区实有 管理、工勤、教辅人员人数下拨。 学校下拨的管理工作 奖励津贴总额,在扣除 固定津贴后,全部用于 管理工作 业绩 津贴的发放。 计算公式: 学院管理业绩总额 =学校下拨的管理奖励津贴总额 学校下拨的管理奖励津贴总额 33%(即从管理奖励津贴总额中提取的固定津贴) 个人管理 业绩 津贴 的确定 管理 工作 业绩 津贴根据 个人职级 和在岗情况发放,计算公式为: 个人 年度管理工作 业绩 津贴 =个人 标准系数每标准系数金额 各类人员的标准系数按照附件 一 执行 ,每标准金额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每标准系数金额 =学院管理 业绩 津贴总额 247。 学院 享受管理 业绩 津贴 人 员标准系数 之 和 享受管理 业绩 津贴的对象 5 ( 1)学校组织部任命的管理干部 ,以及由学院党委决定主要承担管理岗位职责的人员; ( 2)人事处核定的工勤人员; ( 3)原南校区教辅机构人员; (四) 计划内 办学 业绩 津贴 计划内办学 奖励 津贴 由学校 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和就业指导中心核算。 计划内办学业绩津贴用于发放学科带头人津贴、专业技术人员保底补贴。 学科带头人奖励津贴 为 促进学科建设,对学科带头人进行专项奖励,学科带头人奖励津贴 发放标准为: 国家级 学科带头人 300 元 /月 ;国家中管局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国家级精品课程、特 色专业、 单项负责人 200 元 /月 ;广东省中管局重点学科、重点专科, 广东省精品课程、特色专业、实验中心, 单项负责人 100 元 /月。 身兼数个职务的人员,只能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其中一项职务的学科带头人奖励津贴 专业技术人员保底补贴 (在南方医院、珠江医院中医科工作的人员不享受专业技术人员保底补贴) 科研工作量较少 的教学、科研人员 和没有学时,没有科研项目(课题、论文、成果、专利)的专业技术人员, 设保底补贴 发放标准为:初级 200元 /月,中级 300元 /月,副高 400 元 /月,正高 500 元 /月。 为体现倾斜一 线,计划内办学业绩津贴全部用于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人员。 管理、工勤人员不享受计划内办学 业绩 津贴。 五 、 奖励 津贴的发放 6 (一)各教研室 根据教职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和完成科研工作情况核算 每位教职工 业绩 津贴, 合并统计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学院科教科,经科教科审核后报学院领导 审定。 各教研室统计申报表见附表。 ( 二 )管理 业绩 津贴 根据人员职级情况 ,由 学院党政办汇总 ,报学院领导 审定。 (三 )学院总务科 根据各部门的 统计 报表 进行汇总后, 报学院领导签字确认,上报 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六、 有关说明 ( 一 ) “双肩挑”人员是指由学校组织部 门任命、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由学院党委决定,主要履行管理岗位职责的人员。 根据学院实际并参照兄弟单位做法, “双肩挑” 人员 拟按“就高不就低 原则 ”,从以下 2项中任选 1项领取业绩津贴: 按行政岗位 职级全额领取 管理工作 业绩 津贴。 按行政岗位职级的 80%领取管理工作业绩津贴, 并 按其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 50%领取 相应的 教学、科研工作 业绩 津贴。 ( 二 ) 新进人员校内津贴,自报到当月起,在六个月内由学校按本人工资的 50%作为校内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试用期除外),之后由学院按其本人工作业绩进行分配。 (三 )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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