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页码 5) 并督办落实情况。 (五) 按期撰写地产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总 结》。 (六) 组织对各部门计划编制人员的培训和考评;根据各部门的计划执行情况向公司领导提交考核依据。 (七) 结合计划工作的实际,对本办法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第十二条 部门计划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 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任务书》和《分期项目发展控制计划》,负责审核和按时上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二) 审核和按时上报《分期发展项目控制计划》(本部门工作部分)、部门《月计划》、《周计划》。 (三) 检查和督促部门各项目组计划及员工个人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提交考核建议。 (四) 按期上报部门计划管理工作总结。 (五) 对员工的计划完成情况提出考核依据。 第十三条 部门计划管 理第二责任人 (一) 按照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任务书》和《分期项目发展控制计划》,准确编制并按期上报本部门负责内容的项目工作计划;编制并按期上报部门《月计划》、《周计划》。 (二) 督办及汇总部门工作计划。 (三) 就各项目组及员工的计划执行情况向部门领导定期报告。 第五章 计划管理会议制度 计划管理办法 版次 /修订码( A/1) (页码 6) 第十四条 计划管理会议制度 (一) 行政办负责组织各期计划管理工作会议、下发纪要及督办。 (二) 每年七月份召开年中总结会,总结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计划管理工作,部署下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计划管理工作。 (三) 每年一月份召开年度计划管理总结会,总结上年度的经营管理 和计划管理工作,部署下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计划管理工作。 (四) 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 2: 30在地产公司召开公司月计划会,公司领导及地产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五) 每月第一个周二上午 9: 00在集团公司召开设计月计划会,地产副总裁、地产公司设计管理部负责人、技术管理部负责人参加。 (六) 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上午 9: 30在地产公司召开物业管理工作协调会,地产公司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汇景物业管理处领导参加。 (七) 每周周一下午 2: 30 在地产公司召开周例会。 (八) 《分期项目发展控制计划》检讨会。 于每季第一个月第一个周四下午 2: 30 在地产公司召开,公司 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此会议,主要检讨、总结前期项目发展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对计划进行修订。 (九) 编制人员季度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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