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孔乙己的文学艺术_汉语言文学电大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是现代小说复杂化的一个标志,从而在形式层面上标志着文学范式的创 造性转化。 ”总之,“我”在鲁迅小说中颇有点暧昧晦暗的色彩,至少,他并不代表作家鲁迅本人的明确立场,或者说他就是鲁迅有意为自己的多重人生理念所设计的多重“声音”之一。 《孔乙己》不是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而是采用第一人称“我”的写法。 “我”是咸亨酒店的一个伙计。 小说对孔乙己的描写,从头至尾都是通过“我”的眼光和感受来表现。 这就是对孔乙己的侧面描写。 鲁迅选用侧面描写,体现了他匠心独运,因为孔乙己好喝懒做,嗜酒如命,常来咸亨酒店喝酒,他的身世、性格及不幸遭遇,最容易被“我”所了解。 所以鲁迅借小伙子“我”的口和眼这一 侧面去描写孔乙己,可以使故事显得真实亲切,情节集中,内容简要,而且增加了故事悲凉的意味。 三 . 精炼深刻的语言技巧 —— “白描” 与叙述视角的转换相关,鲁迅小说语言中 “ 白描 ” 手法的应用,也是因为 “ 白描 ” 手法不加渲染的特质,在最大限度上实现了作者立场的中立化,在描写的过程中,如果过多浓墨重彩的描绘,那么会有意无意地外化作者的内在立场,强化作者本来应当隐蔽的价值取向,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侵占读者进行理性反思的空间。 鲁迅小说中 “ 白描 ” 手法的应用,则体现了作者将价值判断悬置化的自觉意识。 这一点与中国古典小说表 现出鲜明的差异。 中国古典小说特别是传奇、话本尽管语言简洁,但每每有一些分析、总结性的言词,用于宣扬或是劝诫。 章回小说中每章每回开头的诗句,也大多都是些道德说教,又常常失于简单和偏执。 而鲁迅小说尽管借鉴了传统小说的 “ 白描 ” 手法,但是追求的艺术效果,却恰恰是一种 “ 虚怀若谷 ” 的姿态,是作者的 “ 退场 ” 和读者反思空间的极大解放。 由此可见,在鲁迅那里,白描手法的使用,不仅仅是一个艺术技巧的问题,而是体现了鲁迅的一种 立场中立 和 感情降格 的自觉的美学追求,这种追求使得鲁迅的小说在继承中国小说传统的同时,实现了对中国 传统小说的超越。 四 . 小说语言的精华,可谓是“化洋为土” 作品通过对话来记叙事件发展故事情节,用精炼深刻的语言表现人物的性格,如:顾客挑逗孔乙己来取乐的一段对话,记叙了孔乙己偷何家的书被吊打因而受到嘲弄的事件。 从孔乙己的回答及表情上就进一步表现出他的好喝懒做,迂腐而不敢正视现实的性格。 顾客对他关于识字和捞不到秀才的问话,孔乙己主要用表情来回答,前后迥然不同的表情说明了他的看法是以识字为荣,以不中为耻,深刻地展现了他的内心世界。 孔乙己对小伙计及孩子们的说话态度又说明了他生活中的两件好事,突出了他善良的本质。 从 顾客和掌柜的对话突出说明了孔乙己被打断腿这一事件,孔乙己和掌柜的最后一次对话,都生动地记叙了事件,发展了情节,从正面和侧面表现了孔乙己的性格。 在对话中孔乙己的白话夹文言是性格化的语言,这样就准确、深刻、生动,有分寸地展示出人物的性格 —— 他爬不上去又下不来,时刻以“之乎者也”作聊以解嘲的精神武器,而又不得不用现代人的语言以哀怜的声音要酒要菜,求别人不要取笑他,这是以他性格化的语言揭示他思想性格的典型例子。 又如:写做工的人:“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写穿长衫的“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几笔就写出了两种不同人物的举动,显示出他们的差别,划清了两种顾客的穷富界限。 写“孔乙己是站 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其中用“而”字一转,有力地揭示了孔乙己的意识形态与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之间的矛盾。 “唯一的”又进一步点明了他那够不上长衫派又不甘心参与短衣帮的尴尬处境及封建科举对他的毒害之深。 本来孔乙己来店喝酒时,还曾“排”出九文大钱来,这“排”字便含蓄地表现了他既珍惜又炫耀他那有限的钱的心情。 而后来他最后一次来喝酒时,却仅能从破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来时,这数字和动作的变化就清楚地说明了他濒于绝境。 又如“回 5 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吗”,“回”实在只有三样写法。 曾经有人去问鲁迅先生,究竟有哪四样写法,他回答 ,这是孔乙己说的,可惜当时不耐烦,没有看孔乙己写明白。 这种幽默的艺术技巧显得新颖,多么能引人深思。 五. 幽默讽刺逗弄的 写作 手法 讽刺艺术是笑的艺术。 它往往通过对写作对象的夸张描写或揭示其外在的表现和人物内在的本质矛盾使读者禁不住发笑,收到讽刺的效果。 鲁迅是一个善于运用讽刺手法的艺术大师。 不论是小说,还是杂文,他都以讽刺的手法表现他对反动、腐朽和落后事物的强烈憎恨。 不过,对于不同的人物,他使用讽刺手法时却有着不同的分寸。 《孔乙己》成功的运用了讽刺的手法。 《孔乙己》中的讽刺手法首先表现在孔乙己奇特的外貌上。 孔乙己一出场,作者就写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孔乙己“站着喝酒”说明他经济拮据,不能享受“长衫主顾”的待遇,只能和短衣帮一起站着在柜台外喝酒,可他又是“短衣帮中唯一穿长衫的人,这种矛盾充分说明了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和性格特征。 ”穿的虽然是长衫但又脏又破,似乎是多年没有补,也没洗“。 这里运用夸张的手法写出了孔乙己穷困潦倒的经济状况和 好喝懒做 的 性格特征 ; 其次,还表现在他的语言上。 如: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是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孔乙己 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 我前天就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孔乙己常因偷书挨打,可是他却喜欢掩饰,不肯承认,没有清白却死要面子,当别人指出他“偷书”时,他把“窃”和“偷”、读书人的事“和别人的行为区别开来,在字面上做辩解,其实是苍白无力的,只是玩弄概念,这种孔乙己式的逻辑,正是他表里如一荒唐可笑之处,鲁迅抓住这种矛盾,通过酒客对他的追问予以辛辣的讽刺,读来让人不禁笑出声来,鲁迅对 孔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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