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专题研究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社会安全文化的塑造。 要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 通过一整套安全保障的理念传播机制, 加强安全文化素质教育,从思想上、观念上持续地向全体社会成员灌输安全意识,使之具备安全知识、安全思 维、安全观念、安全行为、安全伦理道德和安全自护技能,造就全民主动关心安全、积极重视安全和自觉维护安全的社会局面和文化氛围。 (五)建立健全安全预警体系,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创 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建设社会安全预警体系,增强应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 确保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要建 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完善 信息采集和自动汇总机制、网络应急指挥机制、资源动员机制、社会治安保障机制等,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纳入到统一的程序和制度中; 要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 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要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救能力,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要 完善紧急状态下的政府应急机构和机制,明确公民、志愿者、专业团体、社会组织等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秩序。 六、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 成效,四年出成果”的基本目标,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 2020 年 1 月 —2020 年 5 月)。 对照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要求,开展前期研究,形成《重庆市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专题研究报告》。 起草《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决定》; 启动 编制《重庆市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总体规划》工作;建立重庆市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程序: 《研究报告》 《决定》 《规划纲要》 《总体规划》 《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 (二)部署阶 段 ( 2020 年 6 月 —2020 年 7 月)。 召开全市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动员大会,并做到层层动员、层层部署;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建设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建设阶段 ( 2020 年 8 月 —2020 年 9 月)。 对照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决定》和《总体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建设阶段工作 计划,明确阶段工作重点;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实施安全保障型城市相关知识、安全知识、安全人文精神教育培训;建立建设工作监 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确保建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验收阶段 ( 2020 年 10 月 —2020 年 12 月)。 做好验收工作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邀请国家相关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评估;做好验收申报工作;迎接国家安监总局检查验收。 七、工作举措 (一)建立党政齐抓共管保障机制 1.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稳定是硬任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安全稳定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方针,将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齐抓共管、城乡统筹推进”的安全发展工作格局,把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作为重庆大开放大发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基础工程和重要品牌,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督促作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 进一步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将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 证。 将安全生产政绩业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组织管好干部,干部管好安全”机制。 各级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进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不断提高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领导、决策、指导、协调水平。 树立“共产党员要当人民的安全员”理念,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宣传安全政策、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义务等方面的先锋带头作用。 3. 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组织推进力度。 各级政府 要维护安全发展秩序,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制定安全风险防控的政策和推进措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在联席会议、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综合分析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同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在渝企业、市属重点企业以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 4. 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操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头。 各级党委、政府要负 起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责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牵头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抓。 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的职责。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坚持管生产、管发展、管项目、管审批与管安全相统一,对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各级国资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相应的安全监督职责。 各企业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各工作人员依照岗位责任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 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对较大以上的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1.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全面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是企业的最大政治,预防是安全的首要任务”理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在安全的 状况下组织生产经营。 要积极采纳工会、职代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主动向安全技术中介组织和安全技术专家寻求技术支持。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主体的企业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并切实督促落实。 2. 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政策措施,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 依托社会团体、科研院校、中介组织,为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强化安全标准在市场准入方面的规范作用,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费率等 挂钩。 大力实施“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站段”和“样板岗位”等示范工程。 到 2020 年,各类企业基本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 3. 夯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保障能力。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夯实高危行业领域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下决心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攻坚战,再关闭一大批小煤矿,加大保留煤矿的安全整治,大力调整全市煤炭供给格局。 严格各类矿山开采许可,规范矿业开发秩序。 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整治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秩序。 加快 山区公路危险地段防撞护栏建设,加大高危路段、桥梁等整治力度,建立并完善道路交通智能化系统和水陆交通、气象监测系统等安全管理设施建设,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加强招投标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转包分包,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许可,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完善城市消防规划,加强消防装备建设,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危旧房片区的消防安全整治,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对 50 米以上高楼逐栋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切实加强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 全生产工作。 同时,要切实抓好铁路、民航、电力、冶金、水利、农机、人防、旅游景区、各类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群伤群死事故发生。 4.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 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建立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机制,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评估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力度,重大隐患实行市、区县、乡镇政府三级挂牌限期督办,对群众投诉举 报的隐患实现 100%查处,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 100%。 (三)夯实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基础 1. 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深入开展企业和社区的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专题宣传竞赛活动,着力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在高危企业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建立安全诚信机制,培育全民安全诚信意识,健全企业安全“黑名单”公告制度,完善 工商、金融、保险以及有关资质管理部门对“黑名单”企业的制裁机制。 到 2020 年,建立 30 万人的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应 急志愿者队伍)。 2. 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把创建安全社区作为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的基石和基础平台,全面开展以街道、乡镇、大中型企业为单位的城市安全社区、 农村 安全社区和企业安全社区的创建活动。 大力倡导“社区安全我创建,我们社区最安全” 理念,大力推广安全文化和安全科技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对安全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大力推行“一对一”安全帮扶措施,对 交通 、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学校、家居等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持续改进安全状况。 到 2020年,创建 5 个国际安全社区、 50 个国家安全社区、 500 个市级安全社区。 3. 发挥社会组织的安全保障作用。 推行社会化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及各类社会组织在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中提供服务、反映诉 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积极探索“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的安全管理新模式,全面实施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探索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事故风险控制与安全管理的实施途径,建立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托管”模式,持续提高全社会安全管理水平。 实施安全生产特约监督员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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