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行业业务综合结算系统总体方案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根据采集到的结算数据根据规定的结算原则面向各省级分公司进行网内的省际漫游、国际漫游、国内长途结算及其它结算,与国际电信运营商之间进行国际漫游与国际长途结算;  防欺诈报告的处理: 动态地从漫游用户话单数据中查找高额话费用户,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寻找到的 国际、国内高额用户数据形成防欺诈报告传送至用户归属省分公司或国际电信运营商;  统计查询: 对采集到的结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形成业务量、服务流向、结算结果等统计数据,形成报表供 **总部行政、财务或其它相关部门查询。 这些统计数据还可以通过数据接口传送给其它相关系统使用。 . 省级综合结算中心的职能 省级综合结算中心负责处理 **省级电信业务通信网所有业务与国内其它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网间结算、省内各地市之间的漫游结算、不同业务之间的结算,以及 **省级电信业务通信网结算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与 **全 国综合结算中心互传结算数据和 处理结果的工作。 在系统建设与维护方面,其主要职能如下:  贯彻执行国家、信息产业部、中国 **总部有关结算业务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体制标准;  贯彻执行 **全国综合结算中心制定的有关结算、业务流程和技术规范,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 负责本省综合结算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 负责本省综合结算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监控、系统参数维护等,保证与 **全国综合结算中心在综合结算系统标准和系统参数方面的一致性。 在业务方面,其主要 职 能如下:  数据采集与数据处理、发送: 对省内 **所 有业务的结算数据、统计数据收集后进行分拣、结算批价、规范化处理,汇总后发送至 **全国综合结算中心;  网间结算: 根据采集到的所有涉及 网间通话或服务 的结算数据生成本省各市 **通信网与本省各市其它电信运营商通信网之间的网间结算数据并按照网间结算原则进行网间结算处理;  省内漫游结算: 根据采集到的所有涉及本省内各地市间 通话或服务 的结算数据生成本省各市 **通信网与本省其各市之间的省内漫游结算数据并按照结算原则进行省内漫游结算处理;  专业间结算: 根据采集到的所有涉及 专业间通话或服务 的结算数据生成本省各专业间的结算数据并按 照专业间结算原则进行专业间结算处理;  防欺诈报告的处理: 动态地从漫游用户话单数据中查找高额话费用户,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寻找到的国际、国内高额用户数据形成防欺诈报告传送至相关归属分公司及 **全国结算中心;实时接收 **全国结算中心、 **其它省分公司发送来的本省用户漫游出访防欺诈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 统计查询: 对采集到的结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形成业务量、服务流向、结算结果等统计数据,形成报表供本省分公司行政、财务或其它相关部门查询。 这些统计数据还可以通过数据接口传送给其它相关系统使用。 全国中心结算业务 **全国结算中心主要完成与国际运营商的长途、漫游结算;国内省间长途、漫游结算;短信、数据及其它增值业务的结算,它综合了依托于 **现有各种承载网的结算业务种类,其中包括 G/C 网、 193 长途网、 IP 长途网、智能网、数据网。 各省结算中心国际清算中心各国际运营商智能网平台国际漫游来访清单长途结算漫游结算智能网通话清单国际漫游出访清单长途结算结果漫游结算结果出省长途统计上报漫游来访清单上报国际长途网间结算国际漫游结算国内漫游结算国内长途结算国际长途国内结算短信结算1 6 5 与虚拟运营商结算全国结算中心虚拟运营商结算数据漫游出访清单智能网清单 国际长途结算业务 . 与国际电信运营商间结算  数据源 国际关口局交换机产生的国际来话与国际去话话单。  业务描述 根据长途国际局的国际来话以及国际去话,与国际电信运营商进行网间结算。  结算模式 依据国际网间结算规则,统计 **通过国际关口局与不同 的国际运营商间的国际来话和国际去话记录;根据通话记录中的中继信息,分别得出与不同运营商间来话话务量和去话话务量,最后按照结算规则与各个国际运营商进行网间结算。 当双方( **和其他国际运营商)结算结果误差超过约定范围时,需要与对方协商,进行对帐处理。 . 国际长途通话费用的国内结算  数据源 国际关口局交换机产生的国际来话与国际去话话单。  业务描述 根据长途国际局的国际来话以及国际去话话单,结合相关规则与各省结算中心进行网内国际通话费用分摊。  结算模式 根据长途国际局产生的国际去话话单,统计各分公司对不同运营商、不同 地区的国际去话总话务量,根据预定的规则计算出国际去话各分公司分摊费用;同时根据长途国际局产生的国际来话话单,统计不同国际运营商、不同地区的国际来话到各分公司的话务总量,根据预定的规则计算出各分公司应得费用。 对二者进行汇总,结算结果下发各省结算中心。 IP 国际长途结算业务 . 与国际电信运营商间结算  数据源 IP 国际网关产生的国际来话和国际去话话单。  业务描述 根据 IP 国际网关的国际来话以及国际去话话单,与国际电信运营商进行网间结算。  结算模式 依据国际网间结算规则,统计 **通过 IP 国际网关与不同的国际运营商间 的国际来话和国际去话记录;根据通话记录中的中继信息,分别得出与不同运营商间来话话务量和去话话务量,最后按照结算规则与各个国际运营商进行网间结算。 当双方( **和其他国际运营商)结算结果误差超过约定范围时,需要与对方协商,进行对帐处理。 . IP 国际长途通话费用的国内结算  数据源 IP 国际网关产生的国际来话和国际去话话单。  业务描述 根据 IP 国际网关的国际来话以及国际去话话单,结合相关规则与各省结算中心进行网内 IP 国际通话费用分摊。  结算模式 根据 IP 国际网关产生的国际去话话单,统计各分公司对不同运营商、不同地区的 国际去话总话务量,根据结算规则计算出国际去话各分公司分摊费用;同时根据长途国际局产生的国际来话话单,统计不同国际运营商、不同地区的国际来话到各分公司的话务总量,根据特定的规则计算出各分公司应得费用。 对二者进行汇总,结算结果下发各省结算中心。 国际漫游结算业务 . CDMA/GSM 国际漫游结算  数据源 漫游来访数据源:各省上传的 CDMA/GSM 国际漫游详细话单数据; 漫游出访数据源:国际清算中心。  业务描述 **全国结算中心根据来访和出访的数据,与国际运营商进行国际漫游结算;同时将结算费用根据相关规则分摊到各省结 算中心。  结算模式 将来访数据和出访数据分别进行统计,根据国际网间结算规则与各国际运营商进行网间结算,同时将结算费用根据相关规则分摊到各省结算中心;并将来访漫游话单下发至国际清算中心;出访漫游话单下发至归属省。 . 165 国际漫游结算业务  数据源 漫游来访数据:总部 165 网关和各省结算中心上传的话单文件; 漫游出访数据:国际数据清算中心上传的话单文件。  业务描述 **165 业务提供企业帐号用户的国际漫游业务, 165 国内注册用户可以在国外使用网络服务,国外漫游来访用户可以在国内使用网络服务,因此需要在 **和国外运 营商之间进行漫游结算。  结算模式 按照国际漫游费率对话单进行批价,按照结算规则在 **和国外运营商之间进行费用结算,生成结算报表并发送给国外运营商。 国内漫游结算业务 . CDMA/GSM 国内漫游结算(含智能网)  数据源 各省上传的 CDMA/GSM 国内漫游话单数据。  业务描述 CDMA/GSM 国内漫游通话,需要根据 CDMA/GSM 归属地和漫游地进行费用结算。  结算模式 根据各省结算中心上传的 CDMA/GSM 国内漫游话单数据,统计汇总出各省的漫游来访和漫游出访数据并将结算结果下发至各省结算中心;同时根据来访话单的归 属地汇总成漫游出访详单文件下发至各省分公司。 . 193智能卡国内漫游结算业务  数据源 193 智能平台的已计费详细话单。  业务描述 对于异地漫游的 193 智能卡,在卡归属地和通话漫游地间需要进行费用结算。  结算模式 从数据源中提取详细通话记录的卡号,如果卡号归属地与通话发起地不同,则为漫游通话话单。 根据卡号归属地和通话发起地分别做统计,二者之差即为各地需要分摊的结算结果。 结算的双方为全网中心和各省分公司,它们的关系为上交费用或下拨费用的关系。 详细话单要根据通话地下发各省结算中心。 . IP 智能卡国内漫游结算业务  数据 源 17910 智能平台的已计费详细话单。  业务描述 对于异地漫游的 17910 智能卡,在卡归属地和通话漫游地间需要进行费用结算。  结算模式 从数据源中提取详细通话记录的卡号,如果卡号归属地同通话发起地不同,则为漫游通话话单。 根据卡号归属地和通话发起地分别做统计,二者之差即为各地需要分摊的结算结果。 结算的双方为全网中心和各省分公司,它们的关系为上交费用或下拨费用的关系。 详细话单要根据通话地下发各省结算中心。 . 165国内漫游结算业务  数据源 由总部 165 计费网关直接获取或由各省公司上传漫游数据文件,由来访漫游的话 单记录组成。  业务描述 **165 业务提供国内漫游业务, 165 注册用户可以在国内漫游使用网络服务,因此需要在归属地和使用地之间进行漫游结算。  结算模式 在一个帐期结束以后,各省分公司需要将此帐期内的漫游来访话单生成漫游数据文件,上传到全国中心;全国中心按照省间漫游费率对话单进行批价;然后按照结算规则在漫游省分公司、归属省分公司、全国中心之间进行结算,生成结算报表并将结算报表下发到各省分公司。 国内长途结算业务 . CDMA/GSM 国内长途结算(含智能网)  数据源 各省结算中心上传的 CDMA/GSM 国内长途出省统 计数据。  业务描述 CDMA/GSM 国内本网长途通话,需要根据结算规则在总部与省分公司之间进行结算。  结算模式 根据各省结算中心上传的 CDMA/GSM 国内长途统计数据,统计汇总出各省的长途发起和落地的话务量数据,根据相关结算规则在总部与各省结算中心之间进行费用结算。 . 193国内长途结算 . 193 非智能卡国内长途结算  数据源 各地(省或大区)上报的本地出省 193 国内长途统计数据(要求按发起地、目的地进行分类)。  业务描述 对于省际 193 国内长途通话,其通话发起地和通话目的地需要进行费用分摊结算。  结算模式 全网 结算中心根据各省结算中心(或大区)上报的统计数据,汇总出每个省的发起话务量、落地话务量,二者之差即为各地需要分摊的结算结果。 结算的双方为全网中心和各省分公司,它们的关系为上交费用或下拨费用的关系。 . 193 智能卡国内长途结算  数据源 193 智能平台的已计费详细话单。  业务描述 对于省际 193 国内智能网长途通话,其通话发起地和通话目的地需要进行费用分摊结算。  结算模式 全网结算中心根据 193 智能平台的已计费详细话单,汇总出每个省的发起话务量、落地话务量,二者之差即为各地需要分摊的结算结果。 结算的双方为全网中心和 各省分公司,它们的关系为上交费用或下拨费用的关系。 . IP 国内长途结算业务 . IP 非智能卡国内长途结算  数据源 各地(大区)上报的本地出省国内 IP 长途统计数据(要求按发起地、目的地进行分类)。  业务描述 对于省际国内 IP 长途通话,其通话发起地和通话目的地需要进行费用分摊结算。  结算模式 全网结算中心根据各省结算中心上报的统计数据,汇总出每个省的 IP 发起话务量、落地话务量,二者之差即为各地需要分摊的结算结果。 结算的双方为全网中心和各省分公司,它们的关系为上交费用或下拨费用的关系。 . IP 智能卡国内长途结算  数据源 17910 智能平台的已计费详细话单。  业务描述 对于省际 IP 国内智能网长途通话,其通话发起地和通话目的地需要进行费用分摊结算。  结算模式 全网结算中心根据 IP 智能平台的已计费详细话单,汇总出每个省的发起话务量、落地话务量,二者之差即为各地需要分摊的结算结果。 结算的双方为全网中心和各省分公司,它们的关系为上交费用或下拨费用的关系。 165 与虚拟运营商的结算  数据源 由总部 165 计费网关直接获取详单数据文件。  业务描述 虚拟运营商业务按业务范围可以分为全国虚拟运营商和省内虚拟运营商业务,按虚拟运营商的最终客户管 理方式可以分为自维方式和代维方式。 全国结算中心处理的是全国虚拟运营商与 **的结算。  结算模式 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虚拟运营商与 **之间的结算,按照约定的结算规则计算出每个周期的结算费用。 对于自维虚拟运营商,自维虚拟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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