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企业生产条件考核标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内容 标准分值 3 生产设备 轿车 微型客货车 客车 载货汽车 专用车 轻型客车 大中型客车 轻型货车 大中型货车 冲压 1.车身骨架及覆盖件应全部使用正规模具生产。 2.车架纵梁,横梁等中厚板件应冲压成型。 1.车身骨架及覆盖件应全部使用正规模具生产。 应用模具生产主要覆盖件和车门冲压件。 1.驾驶室的主要覆盖件应冲压成型。 1.应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基本设备。 10 2.车架纵梁,横梁等中厚板件应冲压成型。 — 焊装 1.应有机械化车身总成焊接流水生产线。 2.应有车身总成焊接流水调整线。 3.车身关键配合尺寸应采用检测设备或样架检查。 1.应有车身总成焊接流水生产线。 2.具备车身全部总成、分总成焊装夹具。 3.车身关键配合尺寸应采用检测设备或样架检查。 1.应有车身总成焊接流水生产线。 2.具备车身全部总成、分总成焊装夹具。 1.应有 3~ 4个车身总成焊装工位。 2.具备车身全部总成、分总成焊装夹具。 1.驾驶室应在流水线上装配焊接。 、分。汽车企业生产条件考核标准(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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