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公园规范化管理达标分级标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章、安全责任事故。 Ⅱ 、二级标准 一、 按照公园总体规划进行设计、施工和管理,达到规划设计效果。 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 60%,游憩、服务及管理设施占地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 7%。 二、 有较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实施《重庆市城市公园管理规范》强化管理,并拟定具体的贯彻实施计划方案,各项管理工作职责明确,档案完整。 三、 公园以植物造景为主。 园内四季有花,重大节日有鲜花展出。 各类园林植物搭配合理有致,管护精细。 公园环境达到“整洁清新,花木繁茂,景观优美”。 四、 有较完善的游览休息、科普宣传、清洁。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