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关指导意见的通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课程意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实现学校的课程创新,促进学校特色的形成,推动普通高中内涵式发展。 二、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的原则 1. 导向性原则。 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要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导,遵循课 程建设的规律。 必须以国家确定的教育目标为课程建设的准则与导向,减少课程建设的随意性,既保证国家对高中教育的基本要求,又体现学校教育的独特性、针对性和多样性。 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要 保证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协调统一。 要防止与国家课程必修与选修模块简单重复,防止学校课程成为国家规定的学科课程的随意加深与拓展。 校本课程的教育内容应及时反映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时代文化趋向,为学生进一步的学习和今后的生活与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 要以具体地区、 具体学校和具体学生的独特性与差异性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利用当地或学校教育资源,反映地方或学校文化,充分体现地方或学校的特色 ,满足学生发展需要。 农村地区的高中学校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开发课程。 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应该保持开放性,充分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使所有关心学校课程建设的人或机构都有机会了解学校课程,并积极投入到学校课程建设的活动中去,共同完成课程建设任务。 三、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的步骤。 成立由校长、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教育专家和社区相关人士等组成的校本课 程审议委员会,负责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重大决策的审议。 根据学校确定的校本课程目标,对学校及当地可利用的教育资源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主要包括学校历史、校园文化、学校环境、教师能力、学生需求、所在地区的教育资源和总体规划等,要使校本课程体现学校的办学规划与特色。 在校情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校本课程建设的总体方案,并做出具体安排。 总体方案应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方案应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经核准后方可实施。 、教学材料、学习时限、适合 对象等;具体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活动安排、课程实施说明、考核评价说明等。 学校课程委员会根据校本课程的总目标与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编入《学生选修课程目录与课程介绍》, 及时向学生公布,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与需求选择修习。 开设校本课程,各学校可集中安排教学课时,也可分散安排课时,但均应纳入学校课程表统一管理。 要保证校本课程的课时数,保证学生可以获得学分。 校本课程要体现综合性、实践性,努力拓展学生的学习视野。 教师要积极探索多种教学方式,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兴趣 与经验,促进学生自主、探究、合作学习。 学校要根据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目标,制订评价准则,对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方案、实施的过程与 结果 等进行评价,并在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改进与完善的意见与措施。 学校要注意校本课程评价内容和方式的多样性,要注重过程性、应用性、体验性评价,突出教师和学生的自我评价,防止单纯以试卷考试成绩为依据评价学生和教师。 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通过评价促进学生与教师的发展。 四、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的管理 开发实施的指导,积极支持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 学校制定的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的总体方案须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批不得在学校中实施。 ,负责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学校课程委员会负责审议校本课程开发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制定配套制度, 主要包括:课程审议、教学管理、课程评价、教师校本培训、校本课程管理岗位职责及激励制度等; 检查评估开发与实施的执行情况等。 ,也可以联合其他中学、教研机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开发,并通过网络、教研活动等方式实现课程资源的共享。 校本课程不编写面向学生使用的教材,教师应有教学设计方案(包括自编讲义、媒体素材等),但不得向学生发行收费。 4. 学生在高中阶段至少获得 6 个校本课程学分,具体修习时间及要求按照《学分管理指导意见》执行。 为了保证学生选修 II 课程具有选择空间,学校应至少提供 12 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对教学班的班额进行控制,一般以学校班级平均生数额为依据。 省级示范高中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 30 人。 ,保证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建设。 要充分考虑具体实施校本课程的教师的工作负担,为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提供师资保障。 要切实加强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活动基地等设施的建设,合理配置各种教学设备,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课程资源,为校本课程实施提供物质保障。 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选课工作指导意见 (试行 ) 为了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教学管理,搞好选课工作,保持良好的教 学秩序,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导意见。 一、选课指导工作的意义 选课指导工作有助于学生合理选课,有助于实现教育目标,有助于学生将来进行职业选择和人生规划,有助于学生发展个性、培养特长。 二、选课指导工作的原则。 选课指导过程应体现平等的师生关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指导过程中,教师应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学习意愿,并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 选课指导人员应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 、成长记录、特长与潜能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指导,避免给学生提供雷同的建议,为学生今后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终身发展提供帮助。 选课指导应体现科学性原则,指导教师在充分了解学生基本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必须对国家所规定的课程方案以及指导的学科有足够的掌握,同时要对社会未来的人才需求有预见性的把握。 三、选课指导工作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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