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推行卫生行政执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评价报告 建设 项目单位 检测 检验机构 卫生 监督 机构 作业场所 放射工作场 所 公共场所 产品生产加 工场所 (四)健康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监测程序: 健康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监测 下达抽 2名以上 检计划 监督员采样 样品封好 抽检结果 卫生 行政 部门 监 督 机 构 企 业 检测检 验机构 三、合理设置卫生监督机构内部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的职能机构 根据依法行政、政事分开、综合管理的原则,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范围,包括 公共卫生 、 健康相关产品 、 卫生机构 (含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预防保健机构),其内设机构的职责应该涵盖所监管的范围。 卫生监督机构应该按照卫生许可申请 受理 —检测评价 —审查 —发证 职能分开、产品生产监管 —市场产品监督职能分开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 办公室(行政后勤) 省 级 受理发证 产品许可 监 督 市场监督 公共场所(学校卫生) 机 构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 卫生执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人员)监管 稽查 市级监督机构按省级设置。 办公室(行政后勤) 县 级 受理发证 市场监督 监 督 场所监督(公共场所、学校、职业、放射卫生) 卫生执业监督 机 构 稽查 四、理顺卫生行政机关有关股室之间及与卫生监督所的工作关系。 卫生监督实行综合执法以后,卫生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如法监、医政、中医、妇幼、疾病控制等处室)都与卫生监督所存在工作联系。 卫生监督股承担卫生法制与公共卫生监督两个方面的职能,其具体职责与各有关股室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关系是: (一)组织卫生法制宣传和协助有关股室开展卫生法制培训,办理有关股室的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通过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复议对有关股室和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二)拟定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健康相关产品及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监督计划交由卫生监督机构执行; (三)审批经卫生监督机构受理和初审的食品、化妆品和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场所等公共卫生许可; (四)审核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审批决定,交由卫生监督机构执行,依法开展卫生行政处罚听证; 医政、中医、妇幼、疾病控制等股室在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职责及与同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关系主要体现在 3个方面 : 监督检查 : 有关股室拟定相关卫生监督执法计划经监督股综合协调后交由卫生监督机构执行; 行政许可 : 由卫生监督机构受理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许可申请,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审批,再由卫生监督机构办理证件发放手续; 行政处罚 : 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有关处室的要求,对有关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罚意见,经审核后,送卫生监督股综合并办理行政处罚审批手续。 五、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与卫生检测检验、评价分级管理办法。 卫生监督执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级别管辖。 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性的卫生监督规划与计 划 查处和处理跨市的重大违法案件和重大中毒、污 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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