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项目经费使用必须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部门领导审批。 经费开支范围限于:调研差旅费、会议费、资料费、办公费、教学研究论文版面费、成果鉴定费、图书资料等。 不得用于与完成项目研究无直接关系的 开支。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四条 项目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部负责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研究周期超过一年的项目,应按时提交《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表》 , 总结本年度的工作 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附实物或数据) , 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 后 送教学部 审核。 第十六条 教学部进行检查审核后,决定下年度的经费下达,对不按规定报送《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表》的或经检查有问题的项目,将视情况减少或停止经费支持并限制以后的项目申请资格。 第十七条 项目进行中需对研究计划、完成时间、主要人员 14 作重大调整、变更或有其它重大变化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报告,所在部门签署明确意见,报 教学部 批准后方可实施。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终止项目执行,不得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违反者将撤销其承担的项目,追回已拨的经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下一年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第六章 结题验收 第十八条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均应在项目完成之后进行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评审会由教学部主持,时间在下半年。 第十九条 申请验收的项目须完成下列工作: 完成《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所承诺的各项任务。 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提交 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成果被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由项目申请人所在部门主管领导认真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审查相关材料并签署意见。 相关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最后报教学部审核,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验收。 第二十条 专家组负责项目的评审验收,本着科学的精神与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项目申请书应达到的各项目标 ,对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及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做出评价,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 15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结题验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完整的项目研究材料送交教学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 凡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申请书任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延期方案,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教学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 办法 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瓯江学院教学部负责解释。 16 附件 2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 (试行) 为进 一步深化我院本科教学改革,有计划地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专业竞争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现就开展我院特色专业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立足我院办学定位,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宗旨,以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为重点,强化品牌意识、特 色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注重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和连续性,不断推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促进全院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建设目标 在现有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先进、教学优秀、特色明显”的要求,用 5 年左右的时间 ,建设 10 个左右的院级特色专业。 通过建设,使这些专业在体现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和为地方经济服务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成为在 17 办学思想、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和较高社会声誉的独立学院特色专业。 通过特色专业建设,进一步优化我院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科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我院人才培养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基本原则 优化 结构,合理布局。 特色专业的遴选要有利于全院学科专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应用型创新性人才的培养,有利于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我院专业设置现状,优先遴选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 严格标准,公平竞争。 根据所申报专业的整体水平、对社会的贡献、社会声誉和发展潜力,严格标准,择优遴选。 (二 )申报条件 申报特色专业一般应是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专业。 申报特色专业一般应有 1 届以上毕业生。 专业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从事独立学院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一定专业建设经验的教 授或副教授;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 申报专业生源质量好,第一志愿录取率排名为当年度本院所有专业排名的前 30%;理工、文法、经管类专业年招生或专业分流人数应为 80 以上 , 艺体类专业年招生或专业分流人数应为50 以上;就业情况好,就业率应处于学院平均水平以上。 18 (三)基本要求 专业建设方案要切实针对独立学院的特点,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独立学院特色,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 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新世纪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多媒体教学,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取得显著成效。 专业特色明显,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配置、教学模式等方面,应结合独立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改良和创新,不允许“克隆”母体模式。 申报专业应着力培育独立学院特色,紧密结合区域和地方经济, 具备较强的 服务地方 意识。 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满足持续 发展需要,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专业建设有其他相关学科专业的强力支持。 重视教学管理改革,建立起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 积极开展与省内外独立学院相同专业的合作。 (四 )遴选程序 申报。 申报院特色专业按规定时间和以下步骤及要求进行。 (1)自评。 各部门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在自评基础上择优申报。 (2)准备申报材料。 包括:《瓯江学院特色专业申报书》 ;相关背景材料 (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证 19 明材 料等 )和介绍专业情况的材料。 所报材料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3)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书一份双面印制,装订整齐,报瓯江学院教学部。 专家评选。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成评审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评选。 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特色专业名单。 网上公示。 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10 天。 审批公布。 公示期结束后,经学院审核批准,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五 )遴选数量 特色专业每年遴选一次,原则上每次 23 个。 四、建设与管理措施 (一 )建设措施 特色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 专业负责人负责主持拟订专业建设目标、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对照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要。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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