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内容摘要: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 是指学院通过教学任务 书下达给各系(部)的教学任务 依据本办法计算所得的标准学时总量。 本办法 适 用于对各系(部) 全日制在校生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教学工作量标准 计算单位为学时。 各系(部)应严格依据教学任务书,依照本办法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 一、 教学工作量定额(学时 /学年) 岗 位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教学工作量定额 290 310 330 330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 课程系数 首次课 重复课 备注 理论课 1. 1 1. 0 首次课指按 授课计划 备课并书写教案的课时 第二门以上课 1. 2 1. 1 第二门以上课指同时担任两门以上课程中 授课计划学时少的课程 讲授新 课 1. 3 教师第一次开讲的课 (不含新教师) 开新课 1. 4 我院首次开设的课程 (不含新教师) 人数系数 授课人数 ≤ 30 31~ 50 51~ 60 61~ 70 71~ 80 人数系数 授课人数 81~ 90 91~ 100 101~ 120 121~ 140 ≥ 141 人数系数 理论课教学 工作量 (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 改作业等 ) 7 按教学计划执行的上课时数 (课程系数 +人数系数 1) = 学时 实 践 教学工作量 (包括备课、准备实验、上课、课外辅导、批改实验报告 ) (1)按教学计划执行的实 践教学 上课时数 (课程系数 +人数系数 1)=学时 (2)根据 部分 实验课的性质 ,有些课程可以 采取小班实验课。 采用小班实验课应由系部根据实验课的性质 申请, 报实验实训中心审核、教务处审批,列入学期教学 任务 中。 (3) 艺术实践课 (钢琴、声乐课 )每 5 人分组上课,按教学计划执行的上课时数=学时。 实习、实训 周 的 教学 工作量 ( 1)校内 、 市内指导实习 、 实训的工作量 按教学计划执行的 实习 、 实训时数 人数系数 =学时 ( 2) 外地 指导 实习的工作量 按教学计划执行的 实习 时数 =学时 ( 3)校外带队 实习的工作量 按教学计划执行的 实习 时数 =学时 ( 4)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含 批改 ) 的工作量 按教学计划执行的周数 学生人数 =学时 注:毕业设计课题相同人数不得超过 8 人。 ( 5)指导毕业论文(含 批改 ) 的工作量 按教学计划执行的周数 学生人数 =学时 (6)指导实习、 实训 期间同时担任上课 任务的 的工作量 , 按 上课 教学工作量标准计算 ,并减 除 相应实习、 实训 工作量。 指导实习、 实训 的工作量上午计 4 课时,下午计 2 课时。 8 附件 3: 各系列岗位主要职责 一、教师系列岗位主要职责 (一) 教授 岗位 承担 基本教学工作量 290 学时 /学年。 完成本专业(学科)相应各层次人才培养任务。 完成本专业(学科)的专业和实验室建设任务或主持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 聘期内 每年 面向师生公开做一场学术报告。 聘期内完成下列 教科研任务之二(其中 ① 为必备 ) : ① 每年 在 CN 以上学术期刊 至少发表 1 篇学术论文(文科独著,理工科前两名),聘期内其中有 1 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并被收录的论文计为成果,下同); ② 主编 正式 出版 的 教材或 学术专(译)著 一部(本人撰写 4 万字以上) ; ③ 参加 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或教育教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并结项 或通过鉴定 ; ④ 主持厅局级 及以上 科研项目 、高等教育教改项目 并结项 或通过鉴定 ; 完成学院 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二 ) 副 教授 岗位 承担 基本教学工作量 310 学时 /学年。 完成本专业(学科)相应各层次人才培养任务。 完成相应的本专业( 学科)专业建设和实验室 建设任务 或参加精品课程建设。 聘期内 面向师生公开做一场学术报告。 聘期内完成下列 教科研任务之二(其中 ① 为必备 ) : ① 每年在 CN 以上学术期刊至少发表 1 篇学术论文(文科独著,理工科前两名) ; ② 参 编 正式 出版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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