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雄空运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内容摘要:

係從事航空貨物與航空貨櫃、貨盤之裝 (拆 )櫃、裝 (拆 )盤、裝 (卸 )車及進出口貨棧等有關業務之經營。 本公司於民國 94 年 11 月經股東臨時會決議更名為遠雄空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 95 年 3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實收資本額為 $1,047,420,每股面額 10 元。 (二 )本公司股票自民國 88 年 12 月起在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並於民國 93 年 12 月起轉上市。 (三 )本公司基於維持股東權益以及長期營運發展所需,於民國 95 年 1 月 26日 董 事 會 決 議,並 經 民 國 95 年 4 月 25 日召開之股東常會通過轉型為投資控股公司維持上市掛牌,為符合投資控股公司身分,本公司將本公司之主要營業及財產讓與本公 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遠雄物流事業股份 有 限 公 司 」, 並 由 遠 雄 物 流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發 行 普 通 股 新 股 預 計56,000 仟股予本公司作為對價,每股價格預計為 元,讓 與 基 準日暫定民國 95 年 5 月 1 日。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一 )資產及負債分類標準 ,應列為流動資產;資產不屬於流動資產者為非流動資產: (1)用途未受限制之現金或約當現金。 (2)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短期間接持 有且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將變現者。 (3)在企業營業週期之正常營業過程中,預期將變現,或備供出售或消耗者。 ~ 10~ ,應列為流動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 (1)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 (2)企業因營業而發生之債務,預期將於企業營業週期之正常營業過程中清償者。 (二 )外幣交易 本公司之會計記錄係以新台幣為記帳單位,外幣交易事項係按交易當日之 即 期 匯 率,換 算 成 新 台 幣 入 帳,其 與 實 際 收 付 時 之 兌 換 差 異,列 為 當期 損 益。 期 末 並 就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匯率換算調整列帳,未實現兌換損益帳列為當期損益。 (三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與負債 ,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 值變動列為當期損益。 上市 /上櫃股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價值。 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94 年 12 月 31 日 (含 )以前年度之會計處理詳附註三。 (四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交 割 日 會 計,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並 加 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整項目。 上市 /上櫃股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價值。 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則認列減損損失。 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屬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94 年 12 月 31 日 (含 )以前年度之會計處理詳附註三。 (五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交 割 日 會 計,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並 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94 年 12 月 31 日 (含 )以前年度之會計處理詳附註三。 ~ 11~ (六 )備抵呆帳 備抵呆帳係衡量資產負債表日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等各項債權之帳齡情形及其收回可能性,予以評估提列。 (七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 20%以上或具有重大影響力者,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超 過 50%或具有控制力者,採權益法評價並於半年度及年度編製合併報表。 (八 )固定 資產 1. 固定資產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達到可使用狀態前之有關利息資本化。 折舊之提列係參照行政院頒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 定 年 限,加 計 一 年 殘 值,採 平 均 法 提 列,耐 用 年 限 屆 滿 仍 繼 續 使 用者,按 其 殘 值 繼 續 提 列 折 舊。 主 要 固 定 資 產 耐 用 年 數:房 屋 及 建 築 物40 年;倉儲設備 8 年;運輸設備及辦公設備之耐用年限為 3~ 5 年。 ,重大增添及改良支出,其能增長固定資產之耐用年限或增加資產效益者,視為資本支出,列入固定資產,處分損益列為當期營業外收支項下。 (九 )員工退休金 退休金辦法屬確 定給付退休辦法者,係依據精算結果認列淨退休金成本,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包 括 當 期 服 務 成 本、利 息 成 本、基 金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率及未認列過度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 未認列過度性淨給付義務按 17 年攤提。 退休金辦法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則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十 )所得稅 23 號「期中財務報表之表達及揭露」規定,於編製期中報表時對於所得稅準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22 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作跨期間與同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將 暫 時 性 差 異 或 投 資 抵 減 所 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再評估其遞延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依 據 該 所 屬 資 產 負 債 科 目 性 質 或 預 期 實現時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對於以前年度溢、低估之所得稅,列為當年度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 12 號「所得稅抵減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處理,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及股權投資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 12~ 87 年度 (含 )起當年度之盈餘未於次年度年底前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依 所得稅法加徵 10%之 所 得 稅,列 為 股 東 會 決 議 盈 餘 分 配 案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95 年度生效,本公司於計算所得稅時除一般所得額 外,另 予 計 算 基 本 所 得 額。 如 一 般 所 得 稅 額 低 於 基 本 所 得 稅 額,則將差額估列入帳,列為當年度所得稅費用調整項目。 (十一 )收入、成本與費用認列方式 收入係於已實現或可實現且已賺得時認列,相關成本亦配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 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二 )會計估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 估 與 揭 露,其 中 包 括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異。 (十三 )資產減損 1. 本公司所擁有資產當環境變更或某事件發生而顯示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本公司即認列減損損失。 可回收金額是指一項資產的淨公平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 淨公平價值是指一項資產在公平交易情況下可收到的淨處分金額,而使用價值是指將一項資產在未來可使用年限內可產生的預計現金流量予以折現計算。 2. 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損的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範圍內予以迴轉。 惟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 (十四 )交割日會計 採用交割日會計時,對於交易日及交割日間之公平價值變動,屬以成本或攤銷後成本衡量者不宜認列,屬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者宜認列為當期損益,屬備供出售者宜認列為業主權益調整項目。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資產減損 本公司自民國 94 年 1 月 1 日 起,採 用 新 發 布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5 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 此項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民國 94 年第一季財務報表並未產生影響數。 ~ 13~ (二 )金融商品 95 年 1 月 1 日起,採用新發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34號及第 36 號有關金融商品 之會計處理。 民國 94 年 12 月 31 日 (含 )以前年度財務報表之部分科目業已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34 號及第 36 公報規定予以重分類。 94 年 12 月 31 日 (含 )以前年度原帳列科目之會計處理如下: (1)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係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評價,成本之計算採加權平均法。 比較成本與市價時,採總額比較法,跌價損失列入當期損益。 上市公司股票及封閉型基金係以會計期間最末一個月公開市場平均收盤價為市價,開放型或平衡型基金則按其資產負債表日每股淨值為市價。 (2)採成本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持 有普通股股權比例在 20%以下且對被投資公司無重大影響力者,如被投資公司為上市 (櫃 )公司,期末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市價低於成本而產生之未實現跌價損失列為股東權益減項;如被投資公司為非上市 (櫃 )公司,按成本法評價,但若有充分之證據顯示投資之價值已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時,則承認投資損失,並認列為當期損失。 調整金額貸餘計 $205,334,對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損益之影響如下: 金 額 每股盈餘(元)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232$ $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232$ $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金及約當現金 95年3 月31日 94年3 月31日庫 存 現 金 50$ 1,016$ 活 期 存 款 2,378 8,524 支 票 存 款 72 75 定 期 存 款 7,000 9,500$ 9,615$ ~ 14~ (二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項 目 95年 3月 31日 94年 3月 31日流動項目: 交 易目的金融資產 債 券型基金 70,603$ 56,313$ 交 易目的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206 合 計 70,809$ 56,313$ 95 年度第一季認列之處分投資及評價調整淨利益為$382。 (一 )3。 (三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項 目 95年 3月 31日 94年 3月 31日流動項目: 上 市公司股票 118,531$ 118,531$ 備 供出售金融資產淨價調整 205,335 合 計 323,866$ 118,531$ 相關明細請詳附註十一( 一) 3 .。 (四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商品 項 目 95 年3月 31 日 94 年3月 31 日 .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股票 300,000$ $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股票 23,800$ 350,587$ 量,故以成本衡量。 94 年 度 第 一 季,本 公 司 因 部 份 被 投 資 公 司 淨 值 發 生 永 久 性 減 損,本公司認列跌價損失計 $2,500。 ,請詳附註五 (二 )6.。 (一 )3.。 ~ 15~ (五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被 投 資 公 司 帳 列 數 持股比例 帳 列 數 持股比例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 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遠翔航空貨運園區 股份有限公司) 719,554$ 54% 561,988$ 60%遠雄物流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 997 100% 合計 720,551$ 561,988$ 95 年 3 月 31 日 94 年 3 月 31 日 95 年及 94 年第一季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依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36,976 及 $5,721。 (六 )固定資產 成 本 累 計 折 舊 帳 面 價 值土地 350,000$ $ 350,000$ 房屋及建築 221,335 107,176)( 114,159 倉儲設備 21,941 20,336)( 1,605 運輸設備 48,932 47,683)( 1,249 辦公設備 25,399 23,393)( 2,006 租賃改良 2,238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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