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xx年招生章程内容摘要:

外语语种不限,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 在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批次 专科二批;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一)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我院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 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二) 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三)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 关政策。 (四)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五)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及考生信息确认表。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入学体检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费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亮证收费。 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酒店管理 4600元 /学年;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社区康复、汽车运用技术 4800 元 /学年。 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 住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 [2020]221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标准为 500 元 /生 /年。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 执行鲁政办发 [2020]68 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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