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保基金分类监管法律体系对中国的启示内容摘要:

ed Benefit Plan)和缴费确定型计划( 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两种。 20世纪 80年代以前企业退休金计划以待遇确定型计划模式为主,此后缴费确定型计划发展极为迅速,无论从计划数量上还是从拥有资产上都开始 超过待遇确定型计划。 根据美国雇员福利研究所 (Employee Benefit Research Institute)的《退休金投资报告》,到 2020年底,待遇确定型计划总资产为 18930亿美元,其中股票 9000亿美元,债券亿美元 4230亿美元,现金及其等价物 1870亿美元,其它资产 3830亿美元。 缴费确定型计划拥有退休资产为 21780亿美元,其中股票 7390亿美元,债券亿美元 2290亿美元,现金及其等价物 1310亿美元,其它资产 10800亿美元 [6]。 在雇主发起的退休金计划中, 401( k)计划是目前美国最为广泛的养老金计划之一,是一种现金或者延期支付报酬的安排( cash or deferred arrangement)。 401(k)计划名称来自20世纪 80年代《国内税收法案》第 401(k)节,它允许员工将一部分税前工资存入一个储蓄计划,积累至退休后使用。 按照该规定,只要有 5个以上的雇员参与,就可以成立一个 401(k)计划。 通 常雇员会授权雇主将工资的部分或全部转入该账户,雇员最高可将工资额的 15%投入该账户,但年存入额不得超过 15000美元。 除了个别情形, 401(k)计划成员在 前不能提取这笔款项,否则不但要照章纳税,而且还要缴纳 10%的罚金。 由于具有多项优点,近年来该计划已被越来越多的雇主采用,成为横跨保险、储蓄、投资、贷款业务的一种创新金融产品。 计划的参加者有两种选择:一是直接接受雇主付给的现金报酬;二是雇主把这部分现金直接以税前缴费形式存入其利润分享或者股票红利计划的账户中。 《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和《国内税收法》 都没有要求雇主必须为 401( k)计划的参与者缴费,但大部分的雇主都主动为其雇员对等缴费,以鼓励雇员为其将来进行退休储蓄。 这也是鼓励低薪雇员踊跃参加 401( k)计划,并增加其税前缴费的一个有效方法。 由于高薪职员比低薪者更有可能向 401( k)计划进行税前缴费,美国税收法中关于 401( k)计划的每个参加者税前缴费不能超过一个固定数字,公布的数字会按期进行与生活费用挂钩的调整,例如 2020年的年度缴费额限制为 10500美元。 在美国,通常个人在进行投资时,散户金融服务商会强制要求最低投资额(如 1000美元)。 而在 401(k)计划中,个人可获得不受“最低投资起点”限制的优惠,并且可选择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投资于专业化管理的基金。 为避免不必要的提前取款,许多计划设计了贷款条款,以解决雇员紧急用款的需要,此时个人账户贷款不需要交纳税款和罚金,可通过扣减薪金的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虽然 401( k)计划在 20 世纪 90年代才开始大规模推广实施,由于它为投资基金在退休养老金市场扩展份额提供了难得的机会,成为居民进行基金投资、自我保障未来的重要渠道。 例如,前述加州公务员退休基金( CalPERS)的参与者就可以通过 401( k)计划进行供款 [7]。 403( b)计划的运作与税收待遇和 401( k)计划十分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 首先,只有免所得税的组织或机构如政府部门、教育或慈善团体、部分非政府组织( NGO)才有资格主办或资助 403( b)计划,其投资方式和 401( k)不完全相同,只限于购买年金或共同基金。 同 401( k)计划一样,参加 403( b)计划的雇员将其年薪的一部 分通过纳入雇主的 403( b)计划,其缴纳的金额从当期应税收入中扣除而达到减税的目的。 到 2020年年底,各类私人养老金总资产达到了创纪录的 ,相当于当年美国 GDP的 1/3以上,超过了联邦社保基金资产 2倍。 其中投资股票 ,共同基金 ,信用市场,组合资产 ,美国政府债券 [8]。 私营养老保险计划的监管和保障机制 尽管美国很多人看来 401( k)计划是最佳的养老金投资方式,但由于许多雇员因得到股权(或期权)鼓励而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一旦其服务的企业出现问题,雇员很可能陷入养老积蓄与工作一起丢掉的困境。 考虑到这些风险,美国国会于 1974年通过《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严格禁止企业设立非基金式的养老计划,同时设立了政府直接管理的“联邦养老金保障公司”( The 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简称 PBGC) ,用于保障雇员退休后因原工作单位的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划失败而获得退休金保障。 《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规定对于那些积累不足的私营养老金计划,联邦政府养老金保障公司要收取较高的保险费,以防止这些企业出现道德风险。 20世纪 80年代一些企业终止了养老保险计划并将基金的结余划归自己所有,美国政府对这些企业进行税收惩罚以抑制类似的行为。 《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赋予联邦养老金保障公司对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在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划终止时是否违反该法的调查和稽查权力,并可以酌情就相关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由于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养 老金计划,根据 PBGC的 2020年年报,到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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