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位环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法制思考(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絡,直接向集體管理團體取得授權即可,集體管理團體亦不得拒絕授權。 • 著作無分貴賤,一律適用相同的使用報酬率。 所有利用型態相同的著作利用,所適用的使用報酬費率都是相同的,不因著作是否流行或是否為大師的創作而有所不同。 但仍會因個別著作被利用的頻率而影響其報酬。 • 著作使用報酬費率一旦決定之後,除重新依相關程序決定之外,並不會因個案而改變,而集體管理團體所處理的著作利用大多是與對公眾利用著作有關,故一般認為著作使用報酬率的安排與公眾利益相關。 單一窗口的呼聲與檢討 • 複數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造成利用人最大的困擾 –同一著作類別,複數的集體管理團體 –單一利用行為所涉及之複數著作類別 –單一利用行為所涉及之複數著作權能 –未加入集體管理團體的著作授權取得的困境 著作權管理的僵化 • 權利人與管理團體 –管理團體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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