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宣传报道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员要高度重视企业的宣传报道工作。 单位宣传工作开展的情况将纳入该单位党支部、团支部的年度考核 ,作为评先的重要条件。 二、细则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具体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和宣传报道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考核评比。 综合办将不定期组织宣传员进行交流学习。 第五条: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宣传工作,组建业余宣传小组,组员 25名。 宣传小组负责具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向公司综合办提供信息,稿件。 第六条:各单位要以多种形式(板报、稿件、口头交流等)开展企业宣传活动,让广大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第七条:各单位的对外(炼化公司以外)宣传稿件要经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经公司 综合办检查备份后,再对外投稿。 公司稿件可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 penghui@clpec。 联系电话: 52375。 第七条:宣传稿件按积分统计。 ( 1)广播稿每篇积。 ( 2)电视稿每篇积 3分。 ( 3)长炼报报道每篇积 2分,短消息每篇积 1分。 ( 4)公司网页(生产、综合类信息)每篇积 1分。 ( 5)为本单位或公司撰写公司级以上先进材料或总结每篇积 3分。 前三项按新闻中心发表后统计为准。 第四、五项以综合办采用统计为准。 第八条:公司综合办每季度汇总统计一次,并公布在公司网上。 第九条:各单位每月积分不得少于 2分, 每年积分不得少于 24分。 第十。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