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监理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损失的伤害。 、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 1— 2 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的事故或死亡和重伤合计达 10 人及以上事故)。 、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死亡达到 10 人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间和处理 、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长报告, 由班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项目经理或工地专职安全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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