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中华绿酒代理合同书内容摘要:

物价局文件规定和双方确认的价格执行。 (具体由双方以书面认可价格为准) 第八条 如甲方产品滞销,乙方可调换。 合同终止或 合同到期,乙方可退回未销的甲方产品 (包装须完好 ,如果乙方自选的产品需退货产生的运杂费用由乙方承担 )。 合同执行期中,乙方可根据市场状况调换产品的品种。 第九条 广告宣传: l、合同生效之日起, 六 个月内的广告费按乙方进货量比例投放。 投放的广告费以相应的产品计算数量。 其中: 20元 /瓶 以上产品按 2%、30元 /瓶 以上产品按 5%投入广告; 20 元 /瓶 以下 的 产品不作广告。 乙方开业或搞促销活动,甲方另投 5%的广告 (每年 1 次 )。 第十条 按乙方首批进货量的 2%免费提供品尝酒。 《中华绿酒》代理合同书 泸卅国牌酿酒有限公司 合同书 3 3 第十一条 费用负担: 产品运达乙方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运达乙方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产品验收以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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