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产部 BF 101— 2020 版号 /修改: A/0 共 7页 第 4 页 V类用户 进出的直流电能计量 油流量表 (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的液体能源计量 成品油 气(汽)体 流量表(装置) 进出的气体能源计量 煤气 蒸气 水流量表 (装置) 进出用 能单位的水计量 管径不大于 250mm 管径大于 250mm 温度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量相关温度测量 的温度传感器 压力仪表 用于气体、液态能源的压力计量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量相关压力测量 的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 注 1: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将用户分为五类。 I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 500 万 kw 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 10000kV A 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 II 类用户为小于 I类用户用 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 100 万 kw h 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 2020kV A 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 III 类用户为小于 II 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 10万 kw h 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 315kV A 及以上的计费用户; IV 类用户为负荷容量为 315kV A 以下的计费用户; V 类用户为单相供电的计费用户。 注 2:当计量器具由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组成的材料装置或系统时,表 3 给出的准确度应是装置或系统的准确度(装置或系统未明确给出其准确度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按误差合成的 方法合成)。 g 二级、三级能源计量所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电能表除外)参照表 3 的要求,三级能源计量所配备电能表可比表 3的同类用户低一个档次要求。 h 能源作为生产原料使用时,其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应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要求。 i 能源计量器具的性能必须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计量要求及使用环境要求(如温度湿度、照明、震动、粉尘、腐蚀、电池干扰等)。 j 对锅炉热网系统,表 3 不能覆盖的计量器具,应符合《 锅炉热网系统能源监测与计量仪表配备原则 》的要求。 k 用能设备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应能 满足《 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 、《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中关于用能设备的能源监测要求。 l 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自动化仪表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的要求。 Q/GJHG GSBB 安全生产部 BF 101— 2020 版号 /修改: A/0 共 7页 第 5 页 m 重点用能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检测仪表,以满足自检自查要求。 能源计量管理 各分公司按 ,对 能源计量器具 进行 识别、配备, 建立 能源计量档案、台帐。 a 建立的“能源计量器具 档案” ,内容包括: —— 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 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 —— 计量器具历次(或最近二个连 续周期的)检定(测试、校准)证书; —— 计量器具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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