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内容摘要:

有盲端,清洗顺序由高到底。 若存在较难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的物料,应采用适当的溶剂进行清洗,优先选用无毒的物质;清洗后再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 清洗后应进行空气置换,并 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 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并控制流速在小于 2 立方 /分钟。 置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 18~ 21%。 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 GB Z22020 规定。 5 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 存在自然通风局限时,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通风次数不得少于 3~ 5 次每小时。 作业时适宜的新鲜风量应能够达到 30~ 50 立方每小时。 不准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连续导入维持有限空间的氧含量恒定在正常范围。 定时监测 作业前 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 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安全要求为止。 采集的分析样品要有代表性,应保留在气体取样器内并至少保留 4 小时甚至直至作业结束。 有限 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在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其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 GB Z22020 规定。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 4 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同时取消作业许可证;作业现场经处理,并经取样分析其结果符合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要求后,须重新开具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逐项登记;完成作业离开有限空间时, 应清点作业工具、材料的数量并全部带出,不准留在有限空间。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照明和防护措施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有条件可以使用长管压缩空气呼吸器。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电器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穿戴防静电等防护服装。 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穿防 腐鞋。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 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当作业环境原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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