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工作,但已达到 其设计 使用寿命的。 报废程序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 固定资产的报废必须由固定资产的使用或管理人、部门、运营子公司先提出书面的申请,申请包括需要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年限、报废理由等。 1) 运营子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报废条件后,由运营子公司使 用或管理部门先提交报废申请,经运营子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核,再交 公司 总部 各职能中心核实(建设期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建管中心和财务中心审批,运营期报资产报废申请报运管中心和财务中心审批),必要时需专业人员或社会专业鉴定机构现场鉴定,签署意见后按照公司 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 交公司领导批准,并将结果返回。 3) 若运营子公司需要报废资产为 BOT、 TOT移交的资产,在向总公司递交报废申请前,需先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同意报废的书面批复报告。 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已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在处置前需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简称报废单),格式附后。 当报废固定资产数量较多时,可以按照计量单位填写,或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填写,或按照报废批次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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