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检验报告单书写、复核、签发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 [鉴别 ]、 [检查 ]、 [含量测定 ]四大项目,在书写时必须加 [ ]号,每项下再分注小项目,如 [检查 ]项下的 PH 值、装量、热原、菌检等均不加 [ ]号。 ( 3)各个检验项目必须列出检验数据、标准规定、项目结论等内容。 ( 4)检验项目应按质量标准中的用语准确书写,检验数据要准确有效,文字描述用语简洁、确切,单项结论应为单项检验结果、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不得有偏高或偏低等写法。 检验报告单的复核 ( 1)化验员将书写好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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