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中国企业股票期权方案设计内容摘要:

到付款凭证后,以行权价格执行股票期权。 无现金行权,个人不需以现金或支票来支付行权费用,证券商以出售部分股票获得的收益来支付行权费用,并将余下股票存入经理人个人的蓝图帐户。 无现金行权并出售,个人决定对部分或全部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并立刻出售,以获取行权价与市场价的差价带来的利润。 但实务操作中,由于受到目前法律法规的制约,期权行权后往往存在股票变现的问题。 《证券法》第 147 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 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实际上,股票期权行权后如何变现流通问题与股票来源问题已成为制约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我国企业中推行的两大基本问 ★ 管理 篇 ★ ( 转载 ) 龙行天下 题。 (六)股票期权授予的有效期限 就目前发达国家的股票期权实践结果来看,期权的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 10 年,并且为了使股票期权能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约束力,及避免 出现一些短期行为,通常情况下,股票期权在授予后并不能立即执行,而是经过一段时期如一年或更长时间后才能按约定的比例分批执行。 按所授予的认股权在授予期内执行比例的差异,期权的执行可以分为匀速时间表和加速时间表两种方法。 所谓匀速时间表指的是,如授予期为五年,认股权确认书签定五年后,认股权方可全部执行。 而加速时间表则是指,在以上相同的情况下,第一年只能安排其中的10%股份行权,第二年为 15%,第三年为 25%,第四年为 40%,第五年为余数 10%。 无疑,我国企业所拟试点的股票期权其有效期限也应向国际惯例靠拢,但鉴于我 国企业政企分开工作还在努力进行中,企业的有关经营权的真正落实还有较长一段路要走。 因此,本文认为,我国企业的股票期权期限以 5 年左右为宜。 如需要,则可以通过“期权掉期”的方式来加以灵活处理。 至于应选择匀速时间表还是加速时间表的行权方式则完全由各个公司的董事会根据其偏好来决定。 (七)股票期权计划的其他方面规定 主要包括股票期权数量占公司股本总数比例、期权权利的变更与丧失等方面的规定,关于这一点,拟留于本文第三部分 —— 企业股票期权计划的执行与管理再作进一步的讨论。 二、可供选择的若干股票期权方案 虽然中国目前尚不具备大规模推行股票期权的激励制度的环境和基础(有关分析请参见专题研究报告 《股票期权制度及其在中国企业中的实践》中的第四部分),但作为一种激励制度的创新及分配制度的改革,中国已基本具备进行试点推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条件。 从试点的角度考虑,本文认为,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中国企业推行股票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 1)推行股票期权所需要的股票来源;( 2)股票期权行权后,股票变现问题。 以下将主要根据股票期权的原理,从如何解决上述两方面问题的角度出发,结合前文的股票期权要素规划提出若干基本方案,并对各个选方案的优劣进行简要地评价。 需要强调的是,考虑到各个企业因所从事的行业、产品线、经营规模、所处的区域等的不同而千差万别,企业只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计和选择不同股票期权方案。 这里所拟分析的每个基本方案,其作用及意义只是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提出的,因而没有也难以对其中的细节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 管理 篇 ★ ( 转载 ) 龙行天下 (一) 方案一的设计及其评价 方案一的总体设想 方案一称为“虚拟化股票期权方案”,其总体设想是,鉴于股票期权的激励源泉在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之间可能产生的差额而给期权持有人带来的利益收入,这种利益收入是一种资本利得。 相对于这种巨额的资本利得,能否真正拥有股票及享有其权益变成了处于第二位的事情,因此,我们就有理由通过直接将蕴含于股票期权中的资本利得给予变现来达到激励企业经理人工作的目的。 就本质而言,虚拟期权的设立和兑现的过程是公司对其回购的过程。 方案一的操作要点可以概括如下: ( 1) 由公司直接从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额,设立一个专 门的奖励基金; ( 2) 确定公司当期虚拟期权的行权价格; ( 3) 确定当期发放虚拟股票的总股数; ( 4) 对授予对象进行综合考核,以确定其应得虚拟期权的数量; ( 5) 假设公司虚拟股票的有效期限为 5 年,授予后一年可以行权,行权方法为匀速时间表法; ( 6) 确定每年提取的奖励基金的总额; ( 7) 虚拟期权的行权,即虚拟期权持有人在持有的规定期限后可按规定向公司提出行权要求,公司将其可行权期数与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与其持有的虚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之差的乘积以现金方式予以兑现。 但考虑到每年的奖金总额是有限的,实务操作中可以考虑由公司在统一的期限内,规定公司股 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与其持有的虚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之差为一可用于计算的转换价格。 方案一的评价 方案一的最大优点是,有效地绕过了实施股票期权所面临的股票来源问题和期权行权后的流通变现问题,因而整个计划操作流程简短清晰。 另外由于行权后 并没有实际增加改变公司现存的股本结构,对原有股东的权益不产生稀释作用;但值得指出的是,方案一也存在下述的缺点:( 1)由于其利益刺激间接来源于股票二级市场,其有短期性的;( 2)行权价格与最后转换价格之间所产生的利益不是取自于外部资本市场,是公司的一种现金流出,因而较难大范围地 推广;综合 比较其所存在的优缺点,本报告认为该方案将具体的期权虚拟化,在真实股票期权运行的法律及法规障碍较大的环境下,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替代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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