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内容摘要:

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 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自然灾害鉴定、技术标准制定以及技术经济案件的诉讼代理等事务。 第十二条 科协开展学术活动,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水平,推进学科发展。 科协开展国内外民间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同国际科学技术 组织、学术团体以及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第十三条 科协促进所属科学技术团体与企业的协作,发挥企业科协组织作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科协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活动,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鼓励科学技 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依靠科技致富。 第十四条 科协应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专业的继续教育、创新教育和技术培训活动。 第十五条 科协应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开展技术开发、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的作用。 第十六条 科协应与民营科技实业家建立广泛的联系,开展民营科技企业之间的经济技术协作,为民营科技实业家出国(境)考察、交流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科协在科普工作方面的职责是: (一)传播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反对封建迷信,揭露和抵制各种伪科学、反科学行为。 (二)利用科技馆、 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科普设施,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提高青少年科学技术素质。 (三)开展城市科普活动,建立街道、社区、企业科普网络,面向城市公众进行科普。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